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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诡异的婚姻法(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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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阮王春不能把他一大家子都弄到省城啊!

他爸妈和两个妹妹都没有工作,又不愿意出去干活,整天住在家里,就靠他一个人养活……再说了,苗苗是我的女儿,又不是他们家的佣人,现在生了孩子,阮王春他非但不给奶粉钱,还反过来每个月要苗苗给他两千块,凭什么啊!”

“这几本《婚姻法》是阮王春拿来的。

我仔细研究过,这国家法律不能触犯,既然规定摆在这儿,就得照章执行。

可这……我在单位上干了几十年,还有苗苗她妈,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才攒下这点儿家底。

三套房啊,凭什么离婚就得给他阮王春一套半?凭什么啊?”

卓父一直在碎碎念,苏小琳也是听得满头黑线。

好不容易等到卓父絮絮叨叨把话说完,她总算是明白了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也终于明白卓苗苗一家人那种奇葩的想法究竟从何而来。

卓父以前的确是公务员,退休前的行政级别是副科。

可他这个公务员不像如今的年轻在职者,是通过一次次选拔,凭自己实力考进去的。

很多年前,政策一刀切,设置了“考公”

的严格限制。

按照当时的政策,原先在省、市两级机关单位的老人,全部划为公务员身份。

就算没有,也按照参公管理享受待遇。

卓父是中专学历。

现在看来的确没什么了不起,可在几十年前他刚入职的时候,却是真正的高学历。

那时候的国家法律与现在区别很大。

尤其是《婚姻法》的各种条例增补与修改,前前后后变更了多个版本。

人类对世界的了解有很多渠道。

卓父在单位上工作的的那个时代,信息来源主要是报纸和各种刊物。

他养成了看报的习惯。

即便是现在,智能手机全民普及,对他仍然没有丝毫影响。

区别在于从前在单位上看免费报刊习惯了,也习惯于每天出去买菜的时候顺便在报刊亭上买份晚报……现在市内的报刊亭大多已经取消,“报纸”

这种东西只能去邮局订阅,偏偏卓苗苗父母都不愿意订报。

简单来说就一句话:积习难改。

他们习惯使用旧式手机,也就是所谓的“老人机”

最后,就是身份的问题————卓父一直认为自己是官员,退休以后仍保持着这种逻辑。

他不喜欢别人管自己叫“老卓”

与朋友外出、聚会的时候,总是感慨“我们那时候多么多么好”

、“现在的年轻人一代不如一代”

、“社会主义不是这么个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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