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3页)
书评里有人刚好说到了和这章有关的内容,又恰好赶上了这段情节,我就不多做解释了,只能说千百年都没解决的问题,我一个总攻文作者更不敢随意置喙。
我写文图开心,大家看文图开心,上升到太高毫无必要。
毕竟我是作者,你们是读者,我负责写作,你们则享受阅读,这不是文以载道的大作,只是用来和同好者共同一笑的小说,爱看的人做我的读者,不爱看的请绕路而行。
说这些只是希望不爱看的人能够多多包涵,放弃本文的,喜欢这本书的筒子,就不要理会那些言论了,大家一起看书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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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对不起,原谅我 。
。
。
前往圣地要穿过洛蒙所居住的山脉,然后穿过朔蒙统治的干旱草原在奎河的尽头,就是圣地的所在。
看过了乌江大祭司所画出的地图,金熙有了更好的计划,不过要先到达洛蒙部落才能够实施。
洛蒙和比蒙要共同征讨朔蒙,自然要先做前期动员和战争准备,而当两个部落准备好,金熙估计就刚好能够返回到朔蒙,可以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来。
金熙把自己能够想到的部落建设的主意都尽量先提了出来,此时也已经到了三月中旬,他正好可以和洛蒙使团一起返回洛蒙部落。
一路上最尴尬的就是华黎,这货在洛蒙的名声可不好听,拒绝了好多雄性的求爱,让很多雄性都堵着一口气,想看看他到底会找个什么样的雄性。
没想到一夜就被比蒙金熙冕下给拿下了,无论兽人和雄性当然都要好好臊臊这个流氓货。
雄性们都亲眼看过金熙的实力,知道这个看上去很柔弱很温和的比蒙冕下,一旦发起狠比谁都凶残,实力也是高的可怕,竟然在近战被牵制的情况下从朔蒙野兽的手里逃生,这简直是难以置信的战果,所以都认可了华黎的选择,觉得确实只有金熙这样的绵里藏刀的人物才能治得住华黎。
金熙也护食极其严重,如果有雄性和华黎说话,他也不会撩脸色或者给人难堪,他只是几句话就把雄性接到自己这边,自然而然地摆明“我是家里的雄性,有事和我说”
。
不过兽人的调笑,金熙就不好意思插嘴了。
华黎脖子上那枚丽珠贝,就是当初找到的白玉一样晶莹光润的丽珠贝,品相极好,是被金熙的歌声吸引从河床深处钻出来的罕有的珍品。
华黎那次用了好多果实,身上都是被人充分发掘过的味道,好多洛蒙兽人都喜欢走到他身边闻闻他身上的味道,然后故做伤心的说“华黎都有那尔了,让我可怎么办”
还有的会拿起华黎的丽珠贝,凑到华黎的耳边说一些怪话。
华黎当然不甘示弱地说回去“部落里的某某某对你印象就很好啊,别以为我不知道啊”
。
不过到了晚上,他和金熙是要住一个帐篷的,这个时候兽人们调侃的眼神就让他也挂不住了。
金熙住的是从比蒙带出来的大帐篷,同时住四个身材高大的兽人也够挤的,因此平时都是在外面说话,吃饭,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会进去。
既然是睡觉了,还都是和金熙已经做过的兽人,自然就不需要再穿皮裙。
卡塞尔一向最听金熙的话,所以金熙让他脱掉皮裙睡的时候并没有多想。
希斯洛只是脸色微红地瞪了金熙一眼,就从善如流了。
纳兰回到帐篷,准备睡下的时候才想到这个问题,他左右一看,立刻就脸红了,金熙一脸道貌岸然地坐在那儿。
纳兰不知想到什么,冲着帐篷外面坏笑一下,脱了皮裙就躲到卡塞尔后面去了,他也知道希斯洛看着很正直,其实和金熙一样骨子里都有点腹黑,所以主动和卡塞尔结盟了。
华黎被洛蒙的伙伴拉着说了好多关于夜生活的话题,他一张嘴也斗不过一群人的调侃,又羞又囧,又有几分情热,纳兰刚躲好他就进了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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