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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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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功房?”

廉宠顿时精神抖擞,“他这些天回来,都泡练功房里?”

李颦儿乖顺点头时,廉宠已经雄赳赳气昂昂杀了过去。

此时已寒冬腊月,北风凌厉。

练功房里的少年却赤膊坦胸,挥汗如雨。

一杆长枪正舞得风生水起时,廉宠迤迤然荡进门来。

廉宠与宇文煞身形差不多,又嫌女生衣服麻烦,通常就扎个马尾,穿着宇文煞的衣服招摇撞骗。

夜阑宫其余人见两人亲密友厚,同吃同睡,只当他是九王秘密豢养的男宠。

今天,她依旧一身清爽简易男装长衫跑了进来。

宇文煞见廉宠来了,表现欲大增,舞得更加起劲

枪长七尺,金锋缁柄,扎、刺、挞、抨,一丝不苟,缠、圈、拦、拿,温重浑厚,或点或拨,寒星点点,长擢舞花,银光皪皪。

练玩整套枪法,少年收气摒枪,眉飞色舞挑衅望向廉宠:“姐姐,怎么样?”

廉宠笑着点点头,目光扫过练功房墙上,十八般武器皆全。

“你以前也有点功底吧,擅长些什么?”

她自然地为他擦汗,见他脸颊满是污秽,越擦越花,忍俊不禁,吩咐李颦儿给他打水洗脸。

“前武林盟主璞大侠见我筋骨奇特,点拔过一些拳脚,我自己找师傅学过刀法,其它的便是自个儿瞎搅和。”

李颦儿奉水过来,宇文煞不用毛巾,将头扎进水里,用手捂了一把,甩了甩脸,嘴不停道:“上个月廉毅将军回京,他可是天下第一枪,我就找上门去了。”

“刀法?”

廉宠来了兴致,这些日子她被经史子集荼毒得厉害,对于大炤尚儒有所体悟,故意道:“剑才是百兵之君,刀法可不入流噢。”

宇文煞撇了撇嘴,拉着廉宠一屁股坐到练功房圆阶上:

“耍花剑,是那帮子文人风花雪月的东西。

我以后要当大将军,上阵杀敌,驱逐溟鹰鞑子,收复河山!”

提到自己的理想,少年倾世美貌光芒四射,目光熠熠:

“文剑潇洒飘逸,武剑迅猛多变,但皆不若刀之凶猛实用。

战场中,剑太短,挑刺无力,刺杀后不宜收回,剑招复杂,不易大规模训练,兵士水平参差。

而刀法大开大阖,杀伤沉猛,变化少且威力不减,兵士易于上手。

枪就更不说了,战场中最主要的长兵器!”

廉宠目露赞许之色。

她自幼习武,对各类兵器自有一番研究。

虽然中国武侠小说和古装剧中,大侠一般都佩剑,但这其实是儒家文化中一种折射。

剑号称“百兵之君”

,寓意远超过其实用性。

春秋战国时期,剑仍是主要步战兵器,东汉后便逐渐没落,至于唐,连铠甲都刺不穿,便退出了战争舞台,主要作为身份的佩饰。

《隋书礼仪志》记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

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

可见越尊贵的剑越不实用,真正的好剑几乎都是春秋战国时期之作。

因帝王好佩剑,君子亦好剑,再加上后来无数诗人吟弄风骚,剑才成了古代兵器的代表。

炤人同中国古人一样,深受儒家影响,以剑为王道,以刀为霸道。

宇文煞弃剑重刀,在这时代绝对是大逆不道的想法。

小小年纪,对三种兵器评点一针见血,不拘世俗所见,实在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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