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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大理寺审猪妖水怪大白兔3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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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内。

大理卿崔善为看着面前的【猪妖】、【水怪】、【大白兔】,嘴角一个劲儿抽搐啊!

猪妖——就是那8条腿的猪。

对应的人是:马周。

本来,这件事情不是大事。

只不过后面又有了“水怪”

和“大白兔”

这三个连起来,就成为了一系列【影响社稷】的大事件了!

因此,原来没事的马周?现在说不好,真要【摊上大事了】!

水怪——竟然是一条两米长200斤重的【大鲤鱼】?

此刻,这条“大鲤鱼”

已经完全死透了!

因为,有十支利箭,深深射进了这条“大鲤鱼”

的身上!

其中,一支利箭直接贯穿了两只鱼眼,要不然这【大鲤鱼】,可不会这么容易死亡啊。

扯了几把胡须,崔善为没好气对属下道:“将马周、李英哥好好看管起来。

在大唐,是禁止猎杀或者使用鲤鱼的!

为什么呢?

因为当今皇帝姓李啊!

按照唐律,抓到鲤鱼后,必须放掉!

如果胆敢贩卖鲤鱼?嗯,重打60大板!

你想想,贩卖鲤鱼就要打60大板?

那么杀死鲤鱼呢?

而且杀死一只堪称“水怪”

的“鲤鱼王”

呢?

这个罪过要有多大?

因此,下面的县衙根本不敢处理这个事情,直接就上交到了大理寺。

可是,崔善为现在感觉真是好难啊!

为什么?

一方面,这种两米长的“大鲤鱼”

被猎杀,还从来没有过!

这种没有先例的案件,要如何处理呢?

另一方面,最主要是猎杀这条“大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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