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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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掰的历史(.shg.tw)”
!
今天有个忙需要各位热心读者帮一下。
我们有个同行笔名叫做“无涯-知”
,他在网易云阅读写了一本书,已经完本了,名字叫做《惊天大追逃》,同样隶属于悬疑探险频道。
最近他正在思考写新的一本书,可能也是思考得太过认真了些,所以玩滑板的时候精神不集中,直接摔到了水泥沟里,下半身骨折躺进医院了。
这要是换了我,就趁着这个事情让自己好好休个病假算了,每天还可以打着屎尿不能自理的旗号,让鲜嫩的护士伺候咱的菊部。
可是我们那个编辑阿姨最近找上他了,要他在养伤期间重新调整一下书稿的人物设定,不知道是要用来写续集还是啥的。
问题是:编辑提的要求过分了点儿,要他把原稿里的杀人犯,写成警察的卧底——这小子心里没底,就问我怎么安排会比较合理?
我也没底啊,在中国大陆地区,卧底一般是由公安部门的“特殊勤务”
——简称“特勤”
来充任的,但就算是特殊勤务,打入内部的话,也有严格的纪律规定,你是不能杀人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警察卧底没有任何特权,实施了违法行为一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中国法律对这种问题确实没有合理的解决方案,别说被迫杀了好人,即使在非紧急情况下杀死罪当处死的坏人,你也同样构成犯罪。
有的读者会问了,你之前的卷宗里不是写过那个秘社的原骑士叫做刘煮的,后来适用了我国法律制度里的“特赦”
么,你也可以先给犯法的卧底定罪,然后再特赦他们嘛——朋友们,我这是写小说,而且还是“歪掰”
。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特赦司法实践,从建国到目前来说,只针对政治犯使用过,还没听说过有运用到卧底公安特勤人员的犯罪行为。
后来我又突然有个想法,他能不能尝试写这个杀人犯,是香港警方过来的协查人员呢?据说隶属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
——也就是“O记”
的卧底警探,他们那边好像有一定的刑事豁免权吧?
只是道听途说,其实我心里也没底,所以讨论来讨论去,我决定还是写进今天的更新里,向见多识广的读者们讨教一下,如果大家有什么好建议的话,请在书评区写下来,给我这位意外残疾的同行朋友帮个忙,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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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的某家医院里,已经堆满了呼呼大睡的“病人”
。
几百号家属全都堵在急诊大楼的门口静坐示威。
很简单,因为从临床角度来看,这些患者只是睡着了而已,没有任何病征,医院要赶他们走,不要浪费公共医疗资源……
徐一飞他们三个出示了公安局开的介绍信就走进留观中心了。
“我说妖僧,你不觉得这里的气氛好像不太对吗?”
冯非凡视察着这些躺在病床上睡觉的人,对徐一飞说到。
“是啊大哥,这些人的灵力波动很不正常。”
徐诗寒也点点头。
徐一飞没说话,走到一个病床前,伸手抚在了病人的额头上。
“按照你们道家的理论,这些人的三魂七魄倒是完整的。”
徐一飞说到。
冯非凡和徐诗寒急忙也各自找了一个病人,感应他们的灵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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