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刽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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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掰的历史(.shg.tw)”
!
中国封建社会的那些个古代王朝里面呢,我有的时候还真心很佩服明朝。
这里,我指的是那种人的敬业精神。
很执着。
就拿上一章我们谈到的“凌迟”
来说吧。
明朝的刽子手在技法上的钻研简直是登峰造极,那个擅权的太监,叫做“刘瑾”
的,案发后被割了三千三百多刀,明朝末年督师蓟辽的袁崇焕是被割了三千五百多刀。
可以说明朝的“片人肉”
技术超越了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反观明朝灭亡之后呢,清朝的刽子手就比较扯淡了,一下子就“秒降”
到了五百多刀,最后又变成了两百来刀就敷衍了事。
至于进入民国之后,学起了西方,搞什么“罪犯也是有人权的”
,渐渐地就将凌迟之刑给取消了。
其实我个人觉得吧,关键还是技术失传,以及上层人士思想态度的问题。
据说历朝历代刑部的技术人员,尤其是行刑的刽子手团队,孜孜以求所谓“凌迟的极限境界”
应该是3600刀。
一刀不能多,一刀也不能少。
几千年来,这里面一直存在着两个技术难点。
第一点,这个三千六百刀并不是随随便便乱割的,你先割十几刀,犯人就死掉了,然后你再在死尸上面割剩下的三千五百八十多刀——这叫做不合格。
最起码,你割到第3599刀的时候,犯人还得是活着的。
有些读者便开始玩文字游戏了,说我拿一个非常小非常小的刀片,对着犯人的手脚指甲——手指、脚趾加一块儿一共二十片指甲盖,用非常精细的“雕工”
把这二十片指甲割它3599片,平均每片指甲盖180刀都不到。
这种无关痛痒的切割,犯人当然还是活着的了。
最后一刀直剜心脏,这就算是“第3600刀毙命”
了。
有这种想法的人,如果您在古代是刑部的刽子手,我估计您的上官会先把你给剐了的。
您这不叫行刑,您这是在修脚。
第二点,如果按照这种“巅峰凌迟”
的境界来操作,最后的第3600刀,既不是让你抹犯人脖子,也不是让你剜犯人心窝,而是往下三路走。
男犯人割鞭,女犯人削唇。
您问哪个“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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