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看戏(第3页)
我一句接着一句,毫不停顿:“你说你除了让我骂你还能做什么,死人都比你有用,起码杀了还不占地方。”
我骂他粗手粗脚的一个人,还硬要替我缝扣子,不光难看,还碍眼。
伍韶川的脸很温和,也很严肃,跟刚进门的小媳妇似的,像是为了要完成恶婆婆的指令而奋斗一样,一声不吭,连手上的动都一丝不苟。
缝扣子缝地跟上战场一样,也是没谁了。
可我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脾气来的快,跑的也快,简直比风还快。
基本上一骂完我就解气了。
见伍韶川还是没什么反应,我于是又换了个姿势,继续看着他缝,实际完全忘了其实是我住在他的宅子里。
是我占他的地方。
伍韶川被我好好地骂了一顿,也没生气。
最后他使劲扯了扯线头,才看向我道:“别看不好看,你穿着睡,但凡睡个个七八百回也掉不下来,我小时候看我妈纳鞋底,她就是这么说的。”
你妈不是早死了,我怎么知道她说没说过。
我白他一眼,注意力从扣子转到了他的脸,又从他的脸转到了他的手。
捏得了针线,又拿得了枪。
粗人一个,手却好看。
看手背是粗粗荔荔,没一块儿好看的地方,整只手的皮肤糙的简直苦大仇深。
可他的骨相确实是实打实地好。
我都看得奇怪了。
看外头一层皮面,这就是个普通贫民的手,可他的掌心不经意间翻出来时,却是个贪狼的手相,是那种只有浸染在血与腥红中,才能大富大贵的纹理。
我撇开眼睛,决心过一阵子再看看。
伍韶川的命,究竟是他自己的,还是偷来的。
总不能是和我一样,拿了别人的东西当自己的吧。
但听他口齿,也不像个没念过书的乡下人啊..........
我想了一小会儿,就不打算想了。
伍韶川要是真有本事,那也是我饭票。
做牛做马,当狗当人,都得听我的。
就该是这么个道理。
伍韶川替我关了灯,又静悄悄地点了蜡烛。
他说,灯太刺眼,还是蜡烛实惠,吹一口气就没了,不像关个灯还要起身。
我一贯的还是没理他,只是细细地想他的名字。
总觉得我好像在哪本书上读到过的样子。
也对,有个能取得出韶川这个名字的妈,那么伍韶川也不算是个粗人。
哦,我是在春秋繁露里头读到过一句。
韶卿在雅堂,川玉不复生。
可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
我琢磨着他的字,虽然依旧不知道这两句的深切涵义,但总感觉韶川这两个字要比梅小姐的小字念出来还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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