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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择日宣判(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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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微微眯起了眼睛。

法官看了他一眼,见人员到齐,拿起法槌,“现在开庭。”

一开庭,秦聿就提出传唤证人:“辩护方申请询问证人刘超林。”

刘超林很快到庭。

秦聿申请了投影,将医院的监控视频放上去,“这是案发前你路过被告人身边的情形,从监控中看,你当时距离被告人大约三到四米,这个距离让你听到了被告人的通话内容。”

“对。”

刘超林点头。

“在被告人通话开始半分钟左右,一直到被告人结束通话离开,你都在她附近,也就是说你应该听到了被告人的全部通话。”

“听是能听到,不过我开始没有留意,对她说了什么没印象。”

“所以你只听到了被告人说想杀掉被害人那些话?”

秦聿目光幽深地看着他。

“对。”

刘超林心里突然有点有点不安稳,强调道:“应该很多人都有我这样的情况,没留心的时候旁边的人说了什么根本没印象。”

“那可真凑巧,别的你都没听到,偏偏就偏听到了被告人要杀人的话。”

刘超林感觉到他的讽刺,心里恼火,冷声道:“毕竟说要杀人挺吓人的,一般人对这种事比较敏感。”

“你真的听到了被告人说想杀掉被害人?”

“没听到我站在这做什么?”

刘超林不耐烦道。

“你确定你听到了?”

秦聿重复询问。

“废话!

你问一百遍,我听到了就是听到了,不会改口!”

秦聿看了他一眼,从文件夹里取出一张诊断书,起身走到刘超林面前,将那张诊断书放在刘超林眼前,“眼熟吗?”

刘超林瞬间瞪大了眼睛,下意识想抢,秦聿手一抬,目光冰冷地看着他,“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你除了治疗腿伤,做过一次听力检测,检测显示你听力损失达到60分贝,这是什么概念?”

刘超林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来。

“人的正常听力是-10至25分贝,对一般的声音及语言分析清楚;26至40分贝是轻度听力损失,对细小的声音难以分辨;41至55分贝为中度听力损失,日常语言有听觉困难,与人交谈感到模糊不清;56至70分贝为重度听力损失,对于较大的谈话声仍感到模糊。”

秦聿双手撑在刘超林桌前,以压迫性的姿势逼视着他,“平时需要别人大声说话才能听到的你,是怎么隔着三四米将被告人的电话听的一清二楚?!”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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