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大中国史上民间自由讲学之第一声的举措是什么 > 第五章 前汉的衰亡

第五章 前汉的衰亡(第3页)

目录

以上几条,第一条波及吏治,固不必言。

而且“买复”

去民太多,则“征发之士益鲜”

,就不得不再兴别种苛法。

官筦盐铁,则物劣而价贵。

算舟车,则商贾裹足,物品缺乏。

设均输的时候,桑弘羊说:“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

则明是和商贾争利,而其害人最甚的,尤要算“算缗”

和“变乱钱法”

《汉书·食货志》说:“……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师古曰:曹,辈也;分辈而出为使也),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

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

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业。”

这种行为,简直和抢劫无异。

论钱法,则文帝时听民铸钱,本已害人不浅。

贾生说:“法使天下公得……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

然铸钱之情,非殽杂为巧,则不可得赢。

而殽之甚微,为利甚厚。

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执,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

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众。

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陷阱,孰积于此。”

又说:“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镕炊炭。”

可谓“怵目刿心”

了。

到武帝时,“法钱不立”

,而突然禁民私铸,这时候的钱并不是不能私铸的,而且私铸了是很有利的(大抵禁止私铸,只有两个法子:其一是国家所铸的钱技术极精,人民不能效为;其二是“铸造费”

极多,私铸无利。

此外都不足恃的。

武帝专令上林三官铸钱之后,所铸的钱大约颇为精工。

《汉书·食货志》,说私铸的人“计其费不能相当”

,就自然没有人铸了)。

政府想借铸钱取利,专靠严刑峻法去禁止人民私铸,于是“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

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

赦自出者百余万人。

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

,就演成极大的惨剧了。

文景以前,七十年的畜积,到此就扫地以尽,而且把社会上的经济,弄得扰乱异常。

这都是汉武帝一个人的罪业。

然而还有崇拜他的人,不过是迷信他的武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