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中古史(第2页)
和十二个铜人(当时还是以铜为兵),每个有一千石重。
第四件,是统一天下的“度”
、“量”
、“衡”
和行车的轨与文字(参看第一篇第十章第二节)。
第五件,是把天下的富豪迁徙到咸阳来,一共有十二万户。
这都是初并天下这一年的事,后来又有“焚书”
、“坑儒”
两件事。
“焚书”
这件事,在公元前213年。
它的原因,是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有一个仆射周青臣,恭维始皇行郡县制度的好处,又有个博士淳于越,说他面谀,而且说郡县制度,不及封建制度。
始皇下其议。
丞相李斯,便把淳于越驳斥一番,因而说:“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又说:“他们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
入则心非,出则巷议。
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因而就拟了一个“禁之”
的办法:是“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许了他,烧书的事情,就实行起来了。
“坑儒”
的事情,在焚书的第二年,是方士引出来的。
当时讲神仙的方士颇有势力,秦始皇也被他惑了,便派什么齐人徐巿,发童男女入海求三神山(蓬莱、方丈、瀛洲);又派什么燕人卢生,去求羡门、高誓(仙人的名字),炼“不死之药”
。
这些事情的无效,自然是无待于言的。
偏是这一年,卢生又和什么侯生私下谈论始皇:说他“乐以刑杀为威”
,“贪于权势”
,“未可为求仙药”
,因而逃去。
始皇听得,大怒,说:我烧书之后,召“文学”
、“方术”
之士甚多。
召文学之士,要想他们“兴太平”
;召方术之士,要想靠他们“求奇药”
,很尊重赏赐他们。
如今不但毫无效验,而且做了许多“奸利”
的事情,还要“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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