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佛为僧众制定戒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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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时代(.shg.tw)”
!
常言说要学佛先要学做人。
而各部律典讲的便是为人之道、处世之学。
因此,要想学习如何做一个好人,就应该好好学习律典。
但是在末法时期,有些谣言却阻碍了居士对于律典的学习,谣言往往来自于误解,必须端正认识才行。
佛住舍卫城时,有位比丘到村庄次第乞食,来到一位女施主家。
女人问他:“你是哪个道的出家人?”
比丘说:“我是沙门释种子的出家人!”
女人说:“我不能给你吃的!”
比丘问为什么?女人说:“因为你们不是梵行人,所以不能给你们!”
比丘说:“姊妹,我是梵行人!”
女人说:“乌陀夷比丘名气很大,尚且不能修梵行,你凭什么说自己是梵行人?”
比丘心里懊恼,回到精舍,断食一日,饿着肚子礼佛,退后站在一面。
佛明知故问说:“你的身体为什么这样虚弱?”
比丘就把遭遇说了。
佛说:“比丘,你怎么不告诉她,纵然乌陀夷比丘不是梵行人,又怎能妨碍我修梵行呢?”
比丘说:“世尊,我能向她说,但是世尊制戒,不得向未受具足戒的人,说他人所犯粗罪,所以我不说。”
所谓粗罪,意为重罪和次重罪,是指律制所规定的灭摈与僧残诸罪。
佛说:“好啊好啊,善男子能够不为活命而违反佛教戒律。”
于是,佛为比丘制戒,若比丘知道其他比丘犯了粗罪,然后向未受具足戒的人说了,除非是僧众开会同意的,否则堕罪。
这条戒律,包含在大戒“波逸提法”
中。
如《四分律》称:“若比丘知他比丘有粗恶罪,向未受大戒人说,除僧羯磨,波逸提。”
《大众律》推而广之,从比丘到居士,不论是谁犯了戒,僧人都不得向未受戒人说,即使向未受戒人说出某人犯了具足戒中的波罗夷、僧残、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突吉罗等五篇罪的任何一个罪名,也是轻视戒律的行为。
当然,僧人也没有必要主动向未受戒人说持戒犯戒,以及有关罪名之事。
佛从舍卫城来到旷野城,居士们心想:“佛很久才来这么一次,很快就会离去,我们应该去向比丘们学习经句,请教不懂的问题,即使世尊离开了,我们修行也有依据了。”
于是就去对比丘们说:“请大德教我们诵读经偈!”
比丘们说:“佛不曾说过,听许我们教白衣诵经!”
便就此事问佛。
佛说:“听许比丘教授白衣诵经!”
比丘们随佛听法,学会了再教给居士,这是当时居士听经闻法的主要渠道。
由于比丘来自各国,读诵经偈时南腔北调,难免会有不和谐音。
居士们嫌其发音不正,嘲讽说:“什么比丘,昼夜亲受佛教,却连话都说不清楚,听不出是男是女,一点语法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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