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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原来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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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卫灵桃开始说起她的过去,说她是如何的愤怒她的父亲失去了初心想要滥杀无辜;说她是如何偷了令牌放了大火带着众人逃走的;说她是如何从将军府的小姐变成了如今的山野村姑的。

至于陈绍脸上的疤痕,则是他想偷吃猪肉把猪给拉出猪圈时猪撞开了木栅栏把他绊倒给弄伤的。

前面的故事在经历过五年前的那番闹事后时翎便已经猜出了个大概,只是陈绍的疤痕……却是有些出乎意料。

“那么……玉镯呢?你跟那玉镯又有什么故事?”

时翎盯住卫灵桃,问到自己一直想要问的问题了,他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字。

“玉镯……是我喜欢的一位少年赠予我的。”

于是卫灵桃又想起了以前的回忆。

她颠三倒四的对时翎说着她是如何遇见沐风的,如何同沐风一起长大的,以及沐风是如何待她的如何送她玉镯的。

说完这些卫灵桃才发现她对沐风的回忆竟然所剩无几了。

她所以为她会永远记住的却是再也记不起来了。

尽管再颠三倒四言简意赅时翎还是有些不悦。

他不禁小声嘟囔了一句“早知道那时我就不跑去饭铺换来那破镯子了!”

“你说什么?”

卫灵桃并未听清。

“我说……”

时翎忽然变成了极其严肃的模样,“阿桃,喜欢是什么感觉?”

卫灵桃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怎的?我家时翎动了凡心了?看来那些找我做媒的姑娘倒是有希望了。”

时翎的嘴角不禁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

“喜欢一个人呢,就是看到他时你会很开心,但是你又不想很明显的表露出来,看不到他时你又会特别想他,你的目光总想追随他,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认真去听,你也害怕他不在乎你忘了你,所以你会想方设法让自己活在他的眼睛里……”

“阿桃!

原来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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