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房屋底下的东西不归我(第3页)
大青听了半天,也听出一点门道来了,她激动地说
“磷钇矿这么值钱,比黄金还贵重。
我们还心疼这套房子干什么?房子是我们的,房屋下面的矿石也是我们的,谁也抢不了。
我们拆掉房屋,挖出地下的矿物,还不发大财了?”
杨老师见他们不懂政策,解释道
“你们误会了,搞错了。
房屋是你们个人的,但是房屋底下的黄金也好,矿产也好,不是属于房屋主人的……”
大青没有等他说完,紧张地问
“我的房子刨出黄金挖出矿石不是我的?难道还要拿来跟全村人平分吗?”
杨老师耐心地说
“你们先别急。
国家有政策,地下的宝藏不属于个人,归国家所有。
房子当然是你们的,但是,地下的矿石、古董、黄金归国家。
如果谁擅自开采、买卖,那就构成了犯罪。
公安机关就要抓人了。”
大青听了,吃了一惊,她不解地问
“犯罪?我家房子的东西还不归我?我一点都不明白。”
杨老师放缓语速地说道
“你们没有学习法律知识,自然就不理解了。
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土地实行国家公有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你们的房屋只有七十年土地使用权,时限一到就收归国家所有了……”
“再说,你这间房屋的地下发现矿产,说明莲花村一带可能有磷钇矿脉,那不是你一家人的事。
地质工作者经过勘探评估,认为有开采价值,国家就会来开采。
到那时,这里就是磷钇矿稀土矿开采矿区,不但是你家,就连整个莲花村都得搬迁。”
刘江惊讶地问
“整个村庄要搬迁?我们莲花村人祖祖辈辈住在这里,让我们搬到哪里去生活?我们的水坝,我们的实验稻田,我们的发电机房……所有这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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