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案发当晚
“你怎么解释都没用,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对你不利,你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仔细回忆那一天晚上发生所有的事情。”
刘皓平静地道。
“案发那天,是8月3日,星期六,因为第2天星期天是休息日,我们并没有急着回去休息。”
孙晓明回忆道,“郭伟河约我们一起吃宵夜。”
“郭伟河是谁?”
刘皓问。
“我们的好朋友,在创力鞋厂一起工作三年多了。”
孙晓明答。
“当晚一起吃宵夜的还有谁?”
刘皓问。
“郭伟河和她的女朋友邓洁枝,杨丽华和我。”
孙晓明回答。
“你平时很喜欢抽烟吗?”
刘皓问。
“偶尔抽一下,但不是很上瘾,一包可以抽三天,后来基本上就不抽了,因为丽华不喜欢。”
孙晓明答。
“8月3号那天晚上,你吸烟没有?”
刘皓精神一振。
“抽了,郭伟河硬塞给我一枝,好意难却,我也只好抽了;后来他又递给我一支,我含在嘴里,丽华瞪了我一眼,我点燃了之后,悄悄把它扔在地上,没有抽完。”
孙晓明回想。
“吃宵夜的时候还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吗?”
刘皓继续问。
“中途下了十分钟左右的暴雨,我怕丽华着凉,所以帮她披上小外套;她衣服上的指纹就是这么来的。”
孙晓明强调。
“宵夜的钱是谁出的?”
刘皓问。
“郭伟河买的单(结账),那天晚上是他叫我们吃宵夜的,我们之间有一种默契,谁叫吃宵夜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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