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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注 42(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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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从五十回《咏红梅花》和五十一回《梅花观怀古》推思,薛小妹(宝琴)与梅翰林家(梅家——“没嫁”

也!

)婚事,确是没成!

——所谓:“不在梅边在柳边”

也!

“梅”

——“梅翰林”

家也!

“柳”

——“柳湘莲”

也!

“梅、柳”

——“柳梦梅”

也!

“死”

也!

“重获新生”

也!

在“柳湘莲”

身边回想“梅家事”

也!

“疏是枝条艳是花,春妆儿女竞奢华。

闲庭曲槛无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

——亦是言“薛小妹”

婚事不成!

并且不成的原因——是薛家已“无财无势”

,不能给“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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