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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散曲的蛤蜊味(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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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载《艺概·词曲概》)刘熙载以“戏语”

为“南北剧中之本色当家处”

这里的“戏语”

,乃指剧中之曲文,可以推论于散曲。

任中敏以为王芰舫《蝶恋花》末句“天公也吃桃花醋”

,当属曲中句。

究其原因,不正是因为“天公也吃桃花醋”

一句颇具谐趣,于曲为“本色当家处”

,于词则为另类么。

古人所说的“本色当家处”

,正是今人所说的艺术特色。

传统诗词或主载道,或主性灵,而以载道为主,比较强调文艺的教化作用,而忽略文艺的游戏功能。

见于唐诗的戏语为数不多,大率出于晚唐之浅派诗人。

洪迈论“唐诗戏语”

的文字,见于《容斋随笔》卷十一,原文略云:“士人于棋酒间,好称引戏语以助谭笑,大抵皆唐人诗。

后生多不知所从出,漫识所记忆者于此。”

所引诗句,分别出自杜牧《送隐者》,高骈《风筝》(一作《题风筝寄意》),罗隐《柳》等诗,或题赠或咏物,虽涉嘲戏,却仍属传统的题材和内容。

元代的曲家却于载道、性灵之外,别创出游戏一派,曲中不但处处有“戏语”

,处处杂有搞笑的成分,而且引入了在传统诗词作家看来不登大雅之堂,鄙不屑为,也不敢为的题材和内容。

例如传统诗词咏蝴蝶,却不咏“大蝴蝶”

;写佳人,却不写“佳人脸上黑痣”

;写歌女,却不写“妓歪口”

;咏马,却不写“借马”

事件,如此等等,这类被诗词家认为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在元散曲中应有尽有。

为此,明人李开先专著《词谑》一书,收录元代以来以滑稽嘲谑为能事的曲文及故事,亦可谓洋洋大观。

可以说,元散曲的“俗”

,不止是语言的通俗,而且是内容的“不雅”

这里的“不雅”

并无贬义,意略近于不正常(如大蝴蝶、妓歪口、佳人脸上黑痣、吝啬等,皆属不雅)。

朱光潜说得好:“尽善尽美的人不能成为谐的对象,穷凶极恶也不能成为谐的对象。

引起谐趣的大半介乎二者之间,多少有些缺陷而这种缺陷又不致引起深恶痛疾。”

(朱光潜《诗论·诗与谐隐》)而“不正常”

恰好是“谐”

的对象。

元代散曲家造成谐趣的艺术手法,大致有以下几端。

一是语言的雅俗并举,及节奏的多变。

元散曲在语言形式上较诗词更多逞才弄巧、文字游戏,重叠、接字、排比、回文等手段运用更多,更花样翻新。

传统诗词无论何种风格,在语言上和节奏都讲究协调之美,在一篇诗词作品中,语言风格大体上是统一的,节奏上是桴鼓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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