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媚上荒政杀无赦(第12页)
“岂有此理!”
秦惠王啪地拍案而起,“定要严厉处罚,此等邪风,远胜杀人放火!”
秦惠王缓慢地踱着步子喟然叹息,“古谚云:王言如丝,其出如纶。
但有丝毫宽宥,无异于放纵官场恶风。
秦法无成例,难不倒我等君臣。
商君变法至今已近四十年,民情官风皆有变,律法亦当应时而增。
况且,匡正朝野,移风易俗,本是商君立法之本意,何能拘泥成法而放纵恶习!”
“好!
我王但有此心,何愁国风不正?”
张仪顿时满脸笑意。
樗里疾耸耸肩膀两手一摊:“我王如此圣明,臣有何说?”
秦惠王与张仪顿时想起酒肆第一次谋面时的情境,不禁同声大笑。
此日,张仪与樗里疾会同廷尉潼孤及商鞅变法时的一班老臣子,对秦法进行了细致梳理,增加了一百多个条目,报秦惠王作最后定夺。
在此期间,潼孤也昼夜忙碌着将“寿牛案”
的处置及刑罚分类明确下来:其一,所有涉案庶民,两年不得叙功,有功不得受爵;其二,所有涉案县吏,罚俸两石,两年不得叙功;其三,八名县令,屠岸钟“斩,立决”
,其余七名县令夺爵罢官,贬为庶人。
几名书吏连夜誊清为三卷,立即呈送王宫。
盖着赫赫大方王印的批件一发下来,潼孤却惊讶得目瞪口呆。
其实,秦惠王只动了一条:屠岸钟改为剐刑,其余原封未动。
而潼孤的惊讶,恰恰在于这个剐刑。
[点评51]
剐刑,是杀死人犯的一种方法,后人叫作“凌迟处死”
。
远古无利器,钝刀割肉便是世间最为痛苦的折磨。
于是,用钝刀对罪大恶极的罪犯一块一块地割肉,而后再割除生殖器,再砍开骨架,让罪犯在漫长的煎熬中活活疼死。
教观刑者毛骨悚然,永远烙印在心头。
终战国之世,只有后来的齐湣王田地在逃亡中被民众一刀一刀地剐死。
除此之外,大夫受剐,闻所未闻。
战国时兵器精进,利刀出现,剐刑变得更为残忍:最甚者可以剐两到三日,罪犯方最终身亡。
但是,剐刑毕竟是一种“非刑”
,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刑罚之外的处刑之法,不是正刑。
直到后来的五代十国,凌迟才成了大量使用的常刑。
宋代之后,凌迟更成了法律规定的正刑,专一处死那些谋逆类“十恶不赦”
的罪犯。
这是后话。
战国之世刀兵连绵,人们习惯于轰轰烈烈痛痛快快地去死,对待战俘罪犯,要杀也都是一刀了事,绝不累赘。
剐刑,也只是流传在狱刑老吏们中间的一个神话而已,见诸刑场,几乎哪个国家也没有用过。
而今,秦惠王竟要对这个天下奇案的首犯,使用这种旷古罕见的奇刑,老潼孤如何不心惊肉跳?潼孤反复思忖,本想上书劝阻,蓦然之间,却想到了商鞅被秦惠王车裂的非刑,不禁打了个激灵,终于保持了最后的沉默。
[点评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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