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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秦论 原生文明的永恒光焰祭秦论原生文明的永恒光焰秦亡两千二百一十五年祭 一 暴秦说 秦末复辟势力的历史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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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共11册)(.shg.tw)”

秦帝国的骤然灭亡,是中国文明史上最大的黑洞。

秦以排山倒海之势一统天下,以变法图强之志大规模重建华夏文明;使当时的中国,既一举跨越了以奴隶生产为根基的夏商周三代古老松散的邦联文明,又一举整合了春秋战国五百余年剧烈大争所酝酿出的全部文明成果,以最大的规模,以最快的速度,巍巍然创建了人类在铁器时代最为伟大的国家形式,最为进步的社会文明。

依照历史的法则,具有伟大创造力的权力主体,其权力生命至少应当延续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

然则,秦帝国却只有效存在了十二年(其后三年为崩溃期)。

随着始皇帝的骤然撒手而去,建成这一伟大文明体系的权力主体,也轰然溃灭了。

这一巨大的命运落差,给攻讦与谎言提供了历史空间。

历史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固有的内在逻辑:权力主体的灭亡,并不等同于其所创建的文明体系的灭亡;权力主体在某个阶段的突然沉沦,并不必然植根于其所创造的文明体系。

历史的事实是:作为文明建筑师的秦帝国骤然灭亡了,秦帝国所创建的文明体系却为后世继承了;秦帝国政权因突发政变而突然崩溃了,其结局也并未改变秦帝国所创造的文明体系的历史本质。

历史的逻辑,已经包含了解析历史真相的路径。

然则,我们对秦帝国灭亡之谜的历史探究,两千余年却一直存在着一个误区:将秦帝国所创建的文明体系与秦帝国权力主体等同而一,论秦亡必以秦政为因,论秦政必以秦亡为果,以秦亡之速推论秦政之恶,以秦政之恶推论秦亡之速,互为因果,越纠缠越乱。

由于这个误区的存在,对秦亡原因之探究,长期陷入一种陈陈相因的主流定论:秦政暴虐,暴政亡秦。

当然,这个误区只是方法论意义上的误区,是“暴秦”

说的学理成因之一。

两千余年来我们的历史学家始终集中于孜孜寻求“暴政”

依据,并无数次地重复这则古老的论断,直至当代依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其中自然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

“暴秦”

说其来有自,我们的梳理得从源头开始。

对以秦政秦制为轴心的秦文明的评判争议,其实自秦孝公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崛起时期便开始了。

就总体而言,战国时代对秦文明的评判是两大主流:一则,是从制度的意义上,高度肯定秦国变法及其所创造的新型法治文明,并力图效法秦国,由此形成了以赵国燕国变法为代表的第三波变法浪潮;一则,是从施政的意义上,对秦国法治作出了严厉指控,其代表性言论是“苛法”

说与“虎狼”

说。

在战国时代,尚未见到明确的“暴政”

说法。

就根基而言,这两种说法的根基点是不同的。

“苛法”

之说,是具有“王道”

价值观的守旧学派的一种政治评判。

尽管这一评判具有守旧学派反对一切变法的特质,并不具有认真探究的客观性,但就其基本面而言,尚是一种法治与政论的争鸣,不具有总体否定的意图。

“虎狼”

之说,则是山东六国基于族群歧视意识,在抗争屡屡失败之后,以仇恨心态发出的政治诅咒,实属攻讦性的非正当评判,自不当作为历史依据。

从基本面说,战国后期的秦灭六国之前,天下言论对秦政的评判是积极认定的。

最基本的依据,有两方面。

一方面,战国末期兼具儒法两学,且学术立场素来公正的荀子大师,对秦制秦政秦风素有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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