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管理条例(第2页)
每次考试,按照成绩排名,都必须有一定比例的优秀和不合格者,用来鞭策学生努力学习。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考试,考试的范围都是明确的,而南山书院限定的入学考试范围,就是刘家子弟学校里的教材……
按照《学生管理条例》,每个月有八天的休息时间,在休息的时间里,老师可以根据兴趣开坛讲课。
学生不可以缺席所选的课程,缺席时间超过二成,则本次的课程平时分为零。
除此之外,条例还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些行为做出了规定,比方说,不允许喝酒和打架。
这些规定让书院里这些散漫的学生,顿时满腹牢骚,甚至有些人干脆就离开了学校。
“不服管教的人,再有才书院也不推崇,要走就趁早正好腾出地方来招纳新生。”
刘牢之对这些人的行为嗤之以鼻。
南山书院的学生毕业后,成绩优秀者可以申请成为学校的助教,也可以在学校的出版社里修书,或者到刘家的子弟学校任教。
这些人可以保留学籍,随时出入书院。
在这三个地方做事满三年后,便有资格由书院或者刘家推荐入仕。
这几年通过刘家出仕的寒门子弟着实不少,这样的条件对于像何穆、高素这样的官宦子弟或许没有什么吸引力,但是对出仕无门的底层读书人,却是非常诱惑的。
那些没有出仕门路的寒门读书人,纷纷跑到南山书院里读书,有些学识比较高的人,则直接被安排到了学校的出版社里修书。
书院的这些规章制度的实行,对那些潜心读书的人没什么影响,像虞真的丈夫徐邈,现在留校做了助教,除了协助老师范汪整理儒家经典,以及在书院的出版社修书之外,他也开始开坛授课,在南山书院里,已经小有名气。
不过像何穆这等官宦子弟,出仕不愁,也并非潜心向学的人,对刘牢之如此收紧学校的管理,便不太满意,私下里找过刘牢之好几次,向他多次抱怨。
按照刘牢之对在校学生的审查,像何穆这样的人,在书院呆的时间已经不短,被刘牢之划为了“毕业班”
,也就是一年之内准许毕业。
何穆来书院本来就是为了迎合潮流,结交些朋友,这样一来倒成了很快就要被书院撵走的人了。
“阿舅不要烦恼!
从书院里毕业出来之后,可以到书院的出版社里面修书,在那里一样可以增进学问,还可以继续到书院里面听老师们讲课。
他日阿舅所修的书发行于天下,阿舅的大名也就被天下读书人所熟知了!”
刘牢之只好如此劝解着。
这些规矩又不是针对何穆定的,刘牢之自然也不会把他排除在规矩之外。
此时私人修书或者为书做注蔚然成风,范汪之子范宁因为父亲的缘故不为桓温所容,无法正常出仕,干脆在南山书院的出版社里做了“编辑”
,带着一帮年轻人修书。
范宁和父亲范汪一样推崇儒学,反对魏晋以来占主流的玄学。
范宁对春秋深有研究,认为春秋三传各有所短,“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谷梁婉而清,其失也短;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
听说他这段时间正在为《春秋谷梁传》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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