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城市消费的方式水平和结构研究(第9页)
史载长安有—贾人之妻,“夫亡十年,旗亭之内,尚有旧业。
朝肆暮家,日赢钱三百,则可支矣”
[8](卷196“贾人妻”
条)。
其家“丰俭得所”
,每日买食米肉,且有财力雇买奴仆。
这是一则难得的对于商贾之家日常收入和消费较详细的记载,显然其消费水平已经达到了衣食无忧的温饱水平。
这只是一家普通的旗亭酒家,其消费水平正是广大工商业者平均水平的反映。
相州王史巡行客坊时,“忽见一客方食,盘餐丰盛。
史问其业,客云:难卖杂粉香药而已。
史疑其作贼,问汝有几财,而衣食过丰也。
此人云:唯有五千之本,逐日食利,但存其本,不望其余,故衣食常得足耳。”
[8](卷165“王叟”
条)他做的也是小本生意,利润不会太高,但是足以保证他衣食丰足的消费水平。
唐代大城市中工商业的从业人数较前代可能都要多,经济实力有所增强,因此一般工商业者能够达到衣食丰足的消费水平,表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普通工商业者生活水平的提高,整个唐代城市中的生活和消费的平均水平比以前各朝都要来得高一些。
当然,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消费水平还取决于消费者自身的消费偏好、价值取向和社会条件等诸多因素。
在奢侈蔚然成风的唐代,置身于繁华喧嚣的都市,往来于王公贵戚之间,仍有些身居高位之人不羡慕时人的奢华,不享受豪宅美第,甘心寄身于陋室,蔬食蔽衣。
高宗时宰相李怀远“虽久居荣位,而弥尚简率,园林宅室,无所改作”
[10](卷90《李怀远传》)。
安史之乱后,刘晏掌管天下财政,“居取便安,不慕华屋。
食取饱适,不务兼品。
马取稳健,不择毛色”
[28](卷上)。
唐人刘禹锡的一句话说得甚是贴切:“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29](《遗文补遗》)这些高官绝对不是没有高消费的经济能力,而是像有学者所说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长期积淀所形成的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尺度和士大夫据以压抑了自己对物质享受的追求的结果,同时法令的规定也限制了唐人的这种追求”
[30]。
三、唐代城市消费结构
消费结构是指各类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
唐代人在社会经济生活、宗教文化生活及民风习俗上的各类消费内容,在唐代市民的总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受到其消费水平、所属的社会阶层以及城市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总的来说,在唐代城市消费结构上,存在着这样两个较大的特点。
1.不同的消费水平有不同的消费结构
对于高消费水平的消费群体来讲,在追求衣食住行方面的高标准的同时,精神生活消费项目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加大。
比如唐代中后期在一些大城市盛行对花卉的消费,尤其是对牡丹的追逐和欣赏。
[31]白居易一首《买花》诗,生动描绘了京城富贵人家为买花一掷千金的狂热:一丛颜色浓艳的花,其价值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所出的赋税额,但
富人们依然津津乐道,“执迷不悟”
。
再如唐人对书法绘画的情有独钟。
对书画的搜购收藏要花费巨大的财力,因而绝对属于一种高雅的奢侈性精神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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