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洗冤案
四月十五,丑时初。
总督衙门的签押房里还亮着灯。
这本该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门外却跪着两个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一个面黄肌瘦的年轻书生。
两人在南京城的寒夜里已经跪了三个时辰,膝盖下的青石板都磨出了印子。
曾国藩坐在堂上,手里捏着一份卷宗。
卷宗不厚,只有七八页纸,记录的是江宁府辖下一个叫刘家村的案子。
案情很简单:村里修河堤,县里拨了五百两银子。
银子拨下去三个月,河堤没修,银子不见了。
知县抓了村里的账房先生刘文举,也就是跪在门外那个书生的父亲,定了贪污罪,判了斩监候。
书生叫刘文彬,今年刚中秀才,为了给父亲伸冤,变卖家产,带着老母一路告到南京。
江宁府不受理,布政使衙门踢皮球,最后母子俩心一横,跪到了总督衙门门口。
“五百两……”
曾国藩放下卷宗,揉了揉眉心。
五百两银子,在江宁府这种地方,还不够知府大人一年的冰敬炭敬。
可就是这五百两,能要了一个账房先生的命,能逼得一个秀才家破人亡,能让一对母子在寒夜里跪穿膝盖。
“带进来。”
他说。
亲兵把母子俩带进签押房。
老妇一进门就扑通跪倒,磕头如捣蒜:“青天大老爷!
求您救救我家老头子!
他是冤枉的!
冤枉的啊!”
书生刘文彬倒是还保持着一点体面,先扶起母亲,然后自己跪下,从怀里掏出一本账册,双手呈上:“大人,这是家父记录的河工账目。
每一笔支出都记得清清楚楚,绝无贪墨。
请大人过目。”
曾国藩接过账册,翻开。
账记得很细:某月某日,购青石多少,银若干;某日,付工匠工钱多少,银若干;某日,买糯米灰浆多少,银若干……最后一页,总计支出四百九十八两七钱,还余一两三钱。
“既然账目清楚,县里为何定罪?”
他问。
刘文彬咬牙:“回大人,县里说……说家父做的是假账。”
“假账?”
“是。
知县大人说,那些青石、工匠、材料,都是虚报的。
河堤根本没修,银子都被家父私吞了。”
“河堤到底修没修?”
“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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