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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洗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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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五,丑时初。

总督衙门的签押房里还亮着灯。

这本该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门外却跪着两个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一个面黄肌瘦的年轻书生。

两人在南京城的寒夜里已经跪了三个时辰,膝盖下的青石板都磨出了印子。

曾国藩坐在堂上,手里捏着一份卷宗。

卷宗不厚,只有七八页纸,记录的是江宁府辖下一个叫刘家村的案子。

案情很简单:村里修河堤,县里拨了五百两银子。

银子拨下去三个月,河堤没修,银子不见了。

知县抓了村里的账房先生刘文举,也就是跪在门外那个书生的父亲,定了贪污罪,判了斩监候。

书生叫刘文彬,今年刚中秀才,为了给父亲伸冤,变卖家产,带着老母一路告到南京。

江宁府不受理,布政使衙门踢皮球,最后母子俩心一横,跪到了总督衙门门口。

“五百两……”

曾国藩放下卷宗,揉了揉眉心。

五百两银子,在江宁府这种地方,还不够知府大人一年的冰敬炭敬。

可就是这五百两,能要了一个账房先生的命,能逼得一个秀才家破人亡,能让一对母子在寒夜里跪穿膝盖。

“带进来。”

他说。

亲兵把母子俩带进签押房。

老妇一进门就扑通跪倒,磕头如捣蒜:“青天大老爷!

求您救救我家老头子!

他是冤枉的!

冤枉的啊!”

书生刘文彬倒是还保持着一点体面,先扶起母亲,然后自己跪下,从怀里掏出一本账册,双手呈上:“大人,这是家父记录的河工账目。

每一笔支出都记得清清楚楚,绝无贪墨。

请大人过目。”

曾国藩接过账册,翻开。

账记得很细:某月某日,购青石多少,银若干;某日,付工匠工钱多少,银若干;某日,买糯米灰浆多少,银若干……最后一页,总计支出四百九十八两七钱,还余一两三钱。

“既然账目清楚,县里为何定罪?”

他问。

刘文彬咬牙:“回大人,县里说……说家父做的是假账。”

“假账?”

“是。

知县大人说,那些青石、工匠、材料,都是虚报的。

河堤根本没修,银子都被家父私吞了。”

“河堤到底修没修?”

“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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