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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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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文馨尖声道:“芳姑守身如玉,至今仍是处子,这狗杂种自然不是她生的。”

众人的眼光一齐都向石破天射去,人人心中充满了疑窦:“梅芳姑是处女之身,自然不会是他母亲。

那么他母亲是谁?父亲是谁?梅芳姑为什么要自认是他母亲?”

石清和闵柔均想:“难道梅芳姑当年将坚儿掳去,并未杀他?后来她送来的那具童尸脸上血肉模糊,虽然穿着坚儿的衣服,其实不是坚儿?这小兄弟如果不是坚儿,她何以叫他狗杂种?何以他和玉儿这般相像?”

石破天自是更加一片迷茫:“我爹爹是谁?我妈妈是淮?我自己又是谁?”

梅芳姑既然內尽,这许许多多疑问,那就谁也无法回答了。

(全书完)

注:我囯古人传说,以壁虎和以朱砂捣烂,点于女子手臂,如为处女,则色作殷红,称为“守宫砂”

,因此壁虎又叫做“守宫”

婚后则守宫砂即消失。

此项传说无医学根据,绝不可信,料想古代少女因此受冤者实不乏人,殊堪惋惜怜悯。

小说中仍使用此项迷信,并非表示此事为真,一为方便,二为照述古人一种不正确之旧信念而已。

例如发誓赌咒,违者常应验,亦为此类。

后记

由于两个人相貌相似,因而引起种种误会,这种古老的传奇故事,决不能成为小说的坚实结构。

虽然莎土比亚也曾一再使用孪生兄弟、孪生姊妹的题材,但那些作品都不是他最好的戏剧。

在《侠客行》这部小说中,我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以及梅芳姑因爱牛恨的妒情。

因此石破天和石中玉相貌相似,并不是重心之所在。

一九七五年冬天,在《明报月刊》十周年的纪念稿《明月十年共此时》中,我曾引过石清在庙中向佛像祷祝的一段话。

此番重校旧稿,眼泪又滴湿了这段文字。

各种牵强附会的注释,往往会损害原作者的本意,反而造成严重障碍。

《侠客行》写于十二年之前,于此意有所发挥。

近来多读佛经,于此更深有所感。

大乘《般若经》以及龙树的中观之学,都极力破斥烦琐的名相戏论,认为各种知识见解,徒然令修学者心中产生虚妄念头,有碍见道,因此强调“无着”

、“无住”

、“无作”

、“无愿”

邪见固然不可有,正见亦不可有。

《金刚经》石:“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皆是此义。

写《侠客行》时,于佛经全无认识之可言,《金刚经》也是在去年十一月间才开始诵读全经,对般若学和中观的修学,更是今年春夏间之事。

此中因缘,殊不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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