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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贾百工(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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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濮阳人刘滋,少为庠生。

后因家贫,不得已只好卖掉仅有的不足20亩田,“逐十一之利,十余年至数万金”

金楼,字龙翔,海阳五城里人。

幼治经生业,沉浮庠序16年。

后亲至学使衙门,谢去衣巾,“走扬州,真一廛于瓜渚”

钱塘徐国宁,原为博士弟子员,“后累事为商”

所有这些,均可说明弃懦就贾已成一时风气。

在传统中国,商人虽拥高赀,但家不蓄书,“间有书,辄以覆瓿,或以拭劳盆”

由此可见,士之士恒为士,商之子恒为商,这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基本特点。

而“士商相杂”

或“士商相混”

现象的出现,不能不说是明代社会风俗的新动向。

三百色工匠

明代社会分工之细,从行业的分工已经得以看出,很多单个行业已经具有了相当狭窄的专门性质。

明代小说《拍案惊奇》,已经明确说明当时有三百六十行之多,而正德《江宁县志》的记载,也证明了江宁县的铺行有104种之多。

至于像明代民间中所盛行的一些关于学手艺的宜忌,如“满成开日”

是学手艺的宜日,而忌讳正四废、赤口、破日之类,

显然也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手工业风俗。

作为民间主要消费品的财货器用,均由百工生产。

任何精美的工艺品,大到皇宫富丽堂皇的建筑,小到一把折扇,无不都是工匠艺人呕心沥血之作。

明代能工巧匠的制品,大多以地城闻名。

举例来说,如陇西有丹砂羽毛,荆、扬有皮革骨象,江南有楩梓竹箭,燕、齐有鱼盐毡裘,梁、兖有漆丝絺纻,均为百工呈能献技的产品。

这些精美的器物与产品,体现了明代手工业生产所达到的水平。

手工产品大多产自东南地区,但都汇聚到都城北京。

明代的北京城,百货充溢,宝藏丰盈,服御鲜华,器用精巧,宫室壮丽,所以当时有“四方之货,不产于燕,而毕聚于燕”

的说法。

明初,以工役抵罪,各地工匠必须到京师服役,号称“在官”

工匠分为轮班、存留,又有隶属于机籍而在织染局供役的工匠。

轮班匠由各色人匠编成班次,轮班上工,以一季为限,工满放回,周而复始。

轮班或分为五年、四年一班,或分为三年、二年、一年一班。

后一概改为四年一班。

存留在京的各色工匠,则廪食于官,每月一旬上工,二句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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