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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妇女生活(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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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专属贵妃。

在皇贵妃之下,就是贵妃。

如洪武三年(1370),册孙氏为贵妃,仅授予她金册,却无金宝(也即金印)。

宣宗立孙贵妃,制一金宝赐予她。

贵妃有金宝,自此始。

贵妃之下,则为一般的妃子。

妃嫔没有金宝,也无金册,只是用涂金的银册。

明代宫中诸妃的位号,只取“贤、淑、庄、敬、惠、顺、康、宁”

等字作为称呼,如洪武十七年(1384)册李氏为“淑妃”

,又正德元年(1506),册沈氏为“贤妃”

,吴氏为“德妃”

之类,均可为证。

自后、妃之下,则为嫔。

明初,无九嫔之名。

自后、妃之下,杂置诸宫嫔,而赐以婕好、昭仪、贵人、美人、昭容、选侍、淑女等名号。

嘉靖十年(1531)三月,明世宗仿古礼,为九嫔之选,如册方氏为德嫔,而郑氏、王氏、阎氏、韦氏、沈氏、卢氏、沈氏、杜氏,则分别册为贤嫔、庄嫔、丽嫔、惠嫔、安嫔、和嫔、僖嫔、康嫔。

位列九嫔,即可头戴九翟冠,身穿大采菊衣,圭用次玉谷文,再用涂黄金之册,其礼仪仅低于皇后五分之一。

这是明代礼制在嘉靖朝得以革新的又一例子。

宫女一旦得到皇帝的初幸,成为妃子之后,其后皇帝的临幸之制,在明代宫中也自有一套体制。

按照明代的制度,宫中女官中的尚寝,专门侍候皇帝寝处之事。

另外太监中的文书房内官,也专门记载每晚皇帝幸宿何处,以及临幸宫嫔的年月。

所记之册,称《钦录簿》,以便他日稽考。

又据记载,每晚,各宫之门上都挂上两盏红纱灯笼,等候皇帝的临幸。

一旦皇帝临幸某宫,那么此宫门上之灯先行卸下。

宫中东西巡街之人,即刻传令,各宫俱卸灯歇息

在唐宋时期,凡是妃嫔所生的皇子,等到他御极成为皇帝以后,一般尊后为太后,而晋自己的生母为皇太妃,虽然恩礼无异,但其中还是可以看出嫡庶之分。

一至后唐庄宗时,反而以嫡母为太妃,而以生母为太后,完全是一种冠履倒置的做法,显然与少数民族的风气有关。

至明代,凡不是皇后所生的诸帝,等到他即位以后,大体不将两宫并尊。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例外,如景帝即位后,尊皇太后孙氏为“上圣太后”

,生母贤妃吴氏为“皇太后”

成化初年,宪宗尊皇后钱氏为“慈懿皇太后”

,贵妃周氏也为皇太后,但无尊号,以便使两者之间的等威稍有差别。

隆庆六年(1572),明神宗即位以后,经张居正的主持,于是出现了两宫并尊之制,同时进为皇太后,其中嫡母陈氏为“仁圣皇太后”

,生母李氏为“慈圣皇太后”

神宗刚即位时,宫中下旨,其开头即为:皇后懿旨、皇贵妃令旨、皇帝圣旨,云云。

这里所谓的皇后,指嫡母陈氏,而皇贵妃则指生母李氏。

可见,从一开始,就已是三宫并列,至后出现嫡母、生母之制,实不足怪。

按照《皇明典礼》的规定,皇太子正妃,可以封为妃子,其次只可封为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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