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妇女生活(第5页)
公主是帝王之女,号称金枝玉叶。
按照明代的制度,皇家的公主,也有一定的等级层次,分别有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之分。
所谓“大长公主”
,就是“皇姑”
,也就是皇帝之姑;所谓“长公主”
,就是“皇姊”
,也就是皇帝之姊;所谓“公主”
,就是“皇女”
,也就是皇帝之女。
三者都授金册,岁禄可达2000石。
所谓“郡主”
,就是“亲王女”
,也就是亲王之女;所谓“县主”
,就是“郡王女”
,也就是郡王之女;此外,如郡王的孙女、曾孙女、玄孙女分别为“郡君”
、“县君”
、“乡君”
。
明代公主的婚姻,大多选择民间子弟貌美者为婿,不许文武大臣子弟娶公主为妻。
所以公主出嫁,称“下嫁”
,其中即含恩赐之意;而民间子弟娶公主为妻,则称“尚公主”
,其中也有高攀的意思。
而这些民间子弟一旦娶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为妻,也就成了“驸马都尉”
,也就是民间俗称的驸马。
至于娶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为妻者,则称“仪宾”
。
公主的婚姻,无论是选婚,还是婚后的生活,大多掌握在太监、管家婆的手中,尽管贵为金枝玉叶,她们的婚姻生活其实并不幸福。
如弘治八年(1495),富民袁相通过向内官监太监李广行贿,尚德清公主,被选为驸马。
婚期已经定下,此事被科道官所告发。
孝宗下旨废袁相,别选驸马。
嘉靖六年(1527),永淳公主已经选定永清卫军余陈钊为驸马,即将下嫁,却又因听选官的上奏,说陈钊家中世代得恶疾,而且其母是再醮庶妾,不可尚主,于是作罢。
后来又选定谢诏为驸马。
但这位谢诏,天生秃头少发,不能绾髻,于是当时的北京就有人造了“十好笑”
之谣,其中最后一则云:“十好笑,驸马换个现世报。”
万历十年(1582),神宗胞妹永宁公主即将下嫁,选定北京富室子弟梁邦瑞为驸马。
当时这位梁驸马已经病入膏肓,靠贿赂大太监冯保,才得以保全这门亲事。
婚礼之时,梁邦瑞就大流鼻血,沾湿袍袂,几乎不能行成婚礼。
尽管如此,太监还说这是喜事,挂红属于吉兆。
刚满月,驸马就一病不起而死,而永宁公主在寡居了数年之后抑郁而死,死前仍是处女,竟不识房帏之事。
按照明代的制度,公主下嫁之后,照例会派老宫人掌管公主的“阁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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