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服装样式(第17页)
但到了南明弘光朝廷,滥恩尤多,“腰间之白,盈于御路”
。
从玉带服用之滥,也可见明代国家气运之衰。
明代腰带,多束而不着腰,在圆领的两胁下各有细纽贯垂于腰带上以悬之。
永乐六年(1408)定,凡扈从官员有牙牌者,必须随身悬挂,以凭关防出入。
又在京朝官,也都佩带牙牌。
牙牌的形制,用象牙为料,刻官职于上,并以字号分为五等:公、侯、伯用“勋”
字;驸马都尉用“亲”
字;文官用“文”
字;武官用“武”
字;教坊官用“乐”
字;入内官用“官”
字。
拜官时由尚宝司颁领,出京及转宫则须缴还。
此种牙牌,不得向人借用,也不得借与他人。
否则均须坐罪。
其宫内内使小火者,则用乌木牌。
牙牌之制,以随侍皇帝的公事不同而各有不同,凡官员遇到郊庙诸祭陪祀供事,陪祀官领圆花牌,供事官领长花牌,执事人领长素牌,通称“祀牌”
;驾诣陵寝,扈从官领小牙牌;皇后行亲蚕礼,文武官员也领牙牌,有“云花圜牌”
与“鸟形长牌”
之别。
牙牌下有牌穗,其制用象牙或牛骨为管,青绿线结。
圆径二寸,下垂红、青线繐,长八寸许。
此外,还有一种金、银或铜牌,高一尺,阔三寸,分为仁、义、礼、智、信五个字号,公、侯、驸马、都督、将军、指挥等佩带。
宫中太监,由于皇帝的特赐,尽管可以服用玉犀带,但按照制度规定,太监不能用金银花素之带。
自崇祯十四年(1641),崇祯皇帝将太监的服饰也创为定品,于是从花金以至光银等带,太监都可以系服。
佩玉等属于朝服上的佩饰。
至嘉靖时,有鉴于在升殿时官员的佩玉会与侍臣之佩相勾缠,一时不易解开,就为官员加一佩袋,用作盛佩玉。
除官员之佩带外,衙门杂役、皂隶等则腰束红或青丝织带,或用布织带;各衙门掾史、令史、书吏、司吏、典吏等系丝绦;举监等系束蓝丝绦。
褡禣为一般公使人等或乐人、教坊司乐艺人等所系,有白、红、绿褡禣之分。
4.鞋、袜
在明代的方言俗语中,鞋、袜通称为“脚手”
。
明代鞋、袜的种类很多,单是较有特色的,在嘉兴就有绑腿袜、荡口鞋。
松江出的墩布袜很是有名,有客商收买,贩于全国各地。
鞋在古时有屟、舄、屐等名称,如步犀、舞屟。
明代有高低鞋,与履相类,底称舄,用皮制成。
舄用木置履下,干湿均宜。
屐用木制成,称为木屐。
明代广东妇女,不论晴雨昼夜,都穿木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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