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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间日常钦食(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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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又有另外八珍的说法,与上面所说微有差异,依此为:龙肝、凤髓、猩唇、豹胎、熊掌、驼峰、鸽胸、雀舌。

八珍之说,在上古时是八种烹饪方法,后来泛指珍贵的食品,如《三国志·魏志·卫觊传》中,就有“饮食之肴,必有八珍之味”

之说。

到了明代,却将它落实为具体的美味食品。

在这八珍种,龙肝与龙髓当然是子虚乌有之物,可以不论。

至于“金齑”

,就是黄鱼舌下之物;而“玉脍”

,则指鲈鱼脍,因鲈鱼肉白如玉,故名。

金齑玉脍,曾被隋炀帝赞为“东南佳味”

中国人的饮食结构以素食为主,肉类食品品种虽多,却多以此做美味佳肴。

西班牙人拉达在《记大明的中国事情》一书中,就记载了他在中国南部一些城市中所见到的丰富的肉类食品,有烧肉、鹅、鸭、阉鸡、熏咸肉及其他猪排骨、新鲜小牛肉和牛肉,另有鸽子和斑鸠等野味。

葡萄牙人克路士在《中国志》一书中,也认为南部城市有大量牛肉和类似牛肉的水牛肉,有很多鸡、鹅和数不清的鸭,还有用猪肉制成非常奇特的腌肉,而且还吃蛙。

克路士在广州城郊发现一条饭馆街,“那里出卖切成块的狗肉,烧的煮的和生的都有,狗头摘下来,耳朵也摘下来,他们炖煮狗肉像炖煮猪肉一样。”

这是说广州人好食狗肉。

广州城内一天肉类的消耗量,据说猪达五六千头,鸭1万或1.1万只。

此外,还消费大量的牛、水牛和鸡。

在明代,两广人已经以能吃和敢吃闻名。

尤其是吃蛇与吃虫之饮食习惯,更为独特。

有一种慢带蛇,长五六尺,粤人“取以供膳”

,藉此辟瘴去疯。

又田中有一种小虫,名“禾虫”

,或树中蠢虫,大如指,色白,广东人都用油炒食。

明人张瀚也记载了广西人的食蛇之俗:“深山产大蛇,土人捕获,食之如甘鳖。”

东南佳味,多为水产,而北方则以羊肉为珍味。

每当秋天,塞上寒风一起,家家都吃羊肉。

即使皇宫内院,也是吃羊成风。

或用戎盐相舂,羊肉如玉碎一般;或用火炙,吃烤肉。

在卢龙塞外,有一种黄羊,似羊而毛色深黄,更是野味中的一味珍品。

尤其是黄鼠,在南方人看来,并不珍贵,正如诗句所言,“南来怯陋容”

;但在北方人看来,黄鼠无疑是一种美味,一如诗句所云,“北产推珍味”

据《如梦录》记载,在北方,开封城内所卖的肉类食品,有羊肉、熏鸡、鹅、鸭、牛肉、驴肉、猪肉。

开封的羊肉面店,每天宰羊达数只。

还有一个鹁鸽市,专卖鹅、鸭、鸡、猫等牲畜。

在肉类食品中,鹅一向被视为美味,所以有“御史不食鹅”

的规定,以示御史清廉公正。

自明中期以后,已将鹅视作常味,甚至有些人家“日进数头”

事实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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