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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程图道路与旅宿(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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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人克路士说中国南部福建、广东的城市,差不多都建在河畔。

这些城市在不太深和不太湍急的河流上筑有雄伟和精美的石桥作渡河之用。

“这些桥形成城市的主要集市,那里售卖各种食物。”

街作为道路,用来供行人与车马行走。

同时,街又是市场,街的两旁店铺鳞次栉比,摊位成群。

明人顾起元如此说南京:“盖国初建立街巷,百工货物买卖各有区肆。”

这些现象同样引起了一些外国人的注意。

葡萄牙人伯来拉在《中国报道》中,就说福州的街道是铺平的,“有大批的商贩,各人在他店门挂一块大牌子,写明他出售何种商品。

手艺人也写明他的行业。”

西班牙人拉达也对福州城内临街住户生活与商业合一的情况作如下记载:“每户大约临街占地十四英尺,通常分两间,中间是一个小院,临街那间又分为两间,前面用作店铺。”

南京为明代的留都,城内的市廊、廊房供铺户买卖之用,而廊下则为行人道。

在南京,自长安街至大中、三山,抵水西门,路很整洁,“民居两廊可步,尤便行人”

对于这种街道两旁的两廊,外国人也有一些记载。

葡萄牙人克路士《中国志》一书说到广州,“商人的大街是最主要的大街,两侧都有带顶的通道”

这种带顶的通道就是廊,供行人行走,又可避风雨或日晒。

自明中叶以后,城内街道两侧居民纷纷起盖虚檐,“侵罩街路”

在虚檐之外,“又起披檐”

此外,商家还耸起门面,而一些强梁之户,更是“高架月台”

,使街道日趋狭窄。

于是,有人就感叹:“试观今日之街巷,果昔日之街巷乎?日促日窄,如蚕食然。”

明代的城市大多经过系统的规划,街道两旁居民住房,一般以官沟为限,不得超越,否则就是违章。

明中叶以后,民居吞食街道官沟现象的蔓延,势必带来很多弊端。

首先,向外延伸的虚檐、披檐,大多将原先用于排水的官沟堵死,一遇雨季,骤涨漫街,水道不通。

其次,虚檐、披檐左右相连,无砖墙向隔,板薄篷干,容易发生火灾。

第三,街坊居民中的中下户,住房里面大多是泥地,屋又低矮,屋中阴暗。

如果再在屋外加盖重檐,屋中采光就会变得更差,阴气闭郁,阳道不畅,容易得病。

三驿馆、铺舍与客店

人口流动频繁,是明代的特点。

就明代的人员流动来说,士子有定期到府、州、县城,乃至会城、京城的考试;官员有外放、钦差、

流寓;山人、清客有到各地衙门打秋风,幕宾要随主人到各地上任;商人中也并非都是坐贾,而是颇多行商,往往远贩别处,甚至跨省经营;公文传递,往来需要歇息;平民百姓,或外出进香,或游山玩水。

这种广泛的流动人口的存在,都需要有一些安顿的场所,以解除旅途的劳乏。

于是,就出现了驿馆、铺舍与客店。

凡是与交通相关之事,明代一律称之“驿政”

,其实就是一套完整的驿递制度。

明代驿递之制,分驿站、递运所、急递铺三个部门,其中以驿站之任务最为重要,负有宣传政令、飞报军情、接待四方使客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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