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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礼与民间婚俗(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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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民间所传治疗之方,号称传之上方道人,有两种方子:一是只用干荷叶一味,浓煎汤当茶,每天饮用,尽量而止,不过六七日即可痊愈;一是用麦、母子草根捣汁,和好酒同服,即可痊愈。

一至明末,在浙江嘉兴府一带,有两位游冶或好色的公子,同样传染上了一种“恶疾”

从史料记载可知,这种性病患者,到了最后,则是“下体糜烂,不能起,人恶近”

,甚至须眉尽落,可见,就是染上了“梅毒”

从他们得病的情况来看,一是“与仆妇通”

,一是“买妓为妾”

,其传染的途径,显然是通过性才得以传播。

综合上面的几家记载,可知杨梅疮这种性病,最初确实是弘治末年在广东出现,至正德年间开始流行。

至于出现在广东的原因,大概均与当地诸如卑湿而暖、湿毒与瘴气相蒸的气候及地理环境乃至“男女淫猥”

的民风有关。

其传染的路线,大体上是自南而北;其传染的途径则是性传播,而在性传播中,又与商业乃至性业的发达颇有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从明代诸如《金瓶梅》一类的色情小说中可知,明朝人存在着一种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男女在性交前或性交后都会清洗阴部,并用琼脂冻一类沟润滑剂涂在生殖器的小伤口和擦伤处,以避免感染。

可见,在晚明以前,性病的传播并没有达到令人惊恐的地步。

直至晚明,由于性业的发达,淫风甚炽,导致了性病的广泛传播。

至清初,著名学者朱之瑜到了日本以后,就专门向日本人介绍了“杨梅疮”

这种性病,

说明自明末以后,此病在中国已相当流行。

(三)好男风

所谓“龙阳之好”

,其实就是好男色之风。

好男色,用今天的话来说,也即同性恋。

早在《周书》中,就称美男为“破老”

,这与将嫖客称为“孤老”

可作一对。

在明代,同性恋之习,不仅存在于男子之间,而且在妇女中间同样存在着这种现象,如南京坊曲中的一些名妓,就通过与姊妹相好,籍此博取游婿的爱宠,甚至在女伴中互相夸耀戏谑,把它看成是一件风流佳事。

从总体上说,女子同性恋问题在明代尚未形成一时之风,多以男风为其特色。

佛经将男色称为“旃罗含”

明代好男色的行为,有些属于不得已而为之,诸如:巡按御史出巡外省,身辞闺阁,身边没有家小,就只好偶一行之;法律不允许僧人与民间女子通奸,无奈之下,僧人之间有时也做出这样的事情;塾师在外教学,客羁馆舍,长夜寂聊,却又无钱去嫖院,当然也不乏此举;北京监狱中的罪囚,久系牢房,时常也有同类相好之事;西北边地的戍卒,因贫穷而无夜合之赀,也只得在队伍中自相配合。

这些人的男色行径,有些是迫不得已,有些是托物比兴,见景生情,显是理势所不可避免。

但在晚明,确实又形成了一股好男风或好娈童之风,而北京的小唱和福建的“契弟”

,就是最好的例证。

尤其是一些士人,得志以后,又广泛罗致娈意,作为厮役,或者钟情年少狎丽,这是晚明男色之风的最大特点。

此风起初盛行于江南,后来慢慢延及中原。

在苏州一带,男色之风最盛,“甚至有开铺者”

以男色开铺,犹如青楼一般,这又是晚明男色之风的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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