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礼与民间婚俗(第21页)
;抹在龟头上的,有“三厘散”
、“七日一新方”
;用来缚龟根的,有“吕公绦”
、“硫磺箍”
、“蜈公带”
、“宝带”
、“良宵短”
、“香罗帕”
;用来兜小腹的,有“顺风旗”
、“玉蟾裩”
、“龙虎衣”
;用来搓龟头的,有“长茎方”
、“掌中金”
;纳其阴户的,有“揭被香”
、“暖炉散”
、“窄阴膏”
、“夜夜春”
;用来塞肛门的,有“金刚楔”
。
所有这些,都是用于皮肤,靠气来感应肾家相火,使一时坚举,以助情逸乐。
至于服食之药,也是其名种种,如“桃源秘宝丹”
、“雄狗丸”
、“闭精符”
之类。
可见,外用者除春药外,有些就是“淫具”
,至于内服者,全属春方之药。
明朝人佚名所著《如梦录》一书,其中内文有七处提到了“淫店”
,而且都设立在钟楼南北,靠近一省最高衙门巡抚、都、布、按三司的左右,足以证知淫靡之风已经在明代上层社会中日益传播。
书中初时仅记“淫店”
二字,颇为费解,以致被人误解为是一种“误书”
。
其实,从后文所提内容中,不难理解“淫店”
一词,并非误书,而是一种客观的存在。
书中所记淫店,后面又连载“广东人事、房中技术”
,“角皮淫店”
,甚至说“淫店二座,助老扶幼,走马、乌须”
,诸如此类,均已足证淫店就是专卖春药、淫器的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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