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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礼与民间婚俗(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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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所述,大体上是明代民间婚礼所执行的基本情况,相对于官方在礼制上的约定而言,或有相符者,或有不符合者。

至于民间所广泛流传的婚姻习俗,更是与婚礼所定大有差别。

下面所述主要是流行于明代各地的婚俗。

(一)双转马、弄新妇

在明代婚俗中,值得介绍的是“双转马”

与“弄新妇”

按照古俗,亲迎婚礼中有弄女婿、弄新妇、障车、婿坐鞍、青庐、下婿、却扇等礼,但在明代多已不传,所用惟“双转马”

和“弄新妇”

为多。

新妇进门三日后,与新婿一同回娘家省父母,一般称之为“回鸾”

,福建人称为“转马”

,又称“双转马”

上述北京婚俗中,也有此俗。

这种习俗起源较早,始于春秋时。

如《左传》宣公五年:“秋七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

冬,来,反马也。”

杜预注云:礼,送女留其送马,谦不自安。

三月庙见,遣使反马。

高固遂与叔姬俱宁,故经传具见以示讥。

这就是双转马的滥觞。

婚礼中的打闹,戏弄新妇、新郎,大概唐时即有此风。

“娶妇之家弄新妇”

句,即为其例。

在明代,绍兴流行戏弄新郎,亲友必将新婿在房内灌醉。

在浙江仙居,每当男子娶妇时,也群聚肆闹,称为“打郎”

显然,也有戏弄新郎之俗。

而在徽州等处,娶新妇入门,亲戚都百般戏侮调弄,称为“弄新妇”

新妇的衣服鞋履都用线缝缀,恐有疏脱,以及于乱

(二)特殊婚俗

在明代,民间婚俗中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特殊的习俗,值得予以简单的介绍。

第一,明初从法律的角度对婚姻作了许多规定。

如无论官或民,“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

妻在,以妾为妻,杖九十,并改正”

;至于老百姓,“若有妻,更娶妾者,亦杖九十,离异。

其民四十以上五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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