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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诸神崇拜(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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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五岳、五镇之外,明代列入祀典的山神,还有南京的钟山之神和北京的天寿山之神。

钟山是明孝陵的所在地,明代将钟山之神主附于中岳,每年孟春祭南郊时,将它们一起合祀。

而在仲秋祭山川时,又有专门祭祀钟山之神的礼典。

景泰七年(1456),太常寺上奏,说北京天寿山有成祖、仁宗、宣宗三陵,还有景泰帝自己的寿陵,但尚未列入祀典,请于每年春祈秋报之时,将天寿山之神主附祭于北岳之神。

此奏得到了景泰帝的批准。

2.水神

明初列入官方祀典的水神,最主要的是四海、四渎。

明代官方所定四海及其神名,分别为:东海之神,在山东莱州府;南海之神,在广东南海县;西海之神,在山西蒲州;北海之神,在怀庆府济源县。

四渎为:东渎大淮之神,在南阳府泌阳县;南渎大江之神,在四川成都府;西渎大河之神,在山西蒲州;北渎大济之神,在怀庆府济源县。

此外,明代官方陆续赐封了一些新的水神,举例如下:

景泰七年(1456)十二月,景泰帝从左副都御史徐有贞的奏请,在沙湾建造“金龙四大王祠”

,命有司春秋致祭。

在黄陵冈,原有“昭应河神之祠”

自河决梁靖口以后,导致荡覆无余,祀礼欠缺。

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总理河道左侍郎赵璜上奏,请求重造祠宇,令有司以时致祭。

此奏得到了武宗的同意。

隆庆四年(1570)八月,明穆宗下诏,在夏镇、梁山各建一座河神祠,赐名为“洪济昭灵”

,由夏镇闸、徐州洪主事负责春秋的祭祀。

万历二十六年(1598),明神宗谒祭天寿山回銮,道经金山,看见一座庙宇,其旁有泉,称黑龙潭,曾在此驻跸。

时正好久旱不雨,神宗命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国祥赴黑龙潭祈祷,“旋祸雨泽,四郊沾足”

于是,神宗加封金山黑龙潭龙王庙为“护国济民神应龙王庙”

,潭为“神应龙潭”

3.社稷

明初洪武年间,就定下里社的祭祀之制。

当时的礼制规定,每里100户内,立坛一所,祭祀五土五谷之神,专门用来祈祷“雨旸时若,五谷丰登”

每年由里中一户轮当会首,平时将坛场打扫干净,遇到春、秋二社,预先办理好祭品。

至祭祀这一天,将里内百姓约齐,祭祀社神。

祭祀完毕,举行会饮之礼。

会中先令人读“锄强扶弱”

的誓词,其词曰:“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礼法,毋恃力凌弱,违者先共制之,然后经官。

或贫无可赡,周给其家,三年不立,使不与会。

其婚姻丧葬有乏,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犯奸盗、一切非为之人,并不许入会。”

誓词读毕,按照长幼之序以次就坐,尽欢而退。

除了里社之祭外,当时还设乡厉之祭。

每里100户内,立坛一所,祭祀那些无祀之鬼神,专门用来祈祷“民庶安康,孳畜蕃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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