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官场与民间礼仪(第4页)
品秩相差二三等,相见时卑者居下,尊者居上。
品级相差四等,那么相见时卑者在下拜,尊者坐而受礼,有事则跪着禀告。
举例来说,一品与二品相见,二品官居西行礼,一品官居东答礼。
一品与三四品相见,三四品居下行礼,一品官居中答礼。
与五品以下官员相见,一品坐受,禀事则跪。
其余仿此而行。
至于司属官品级低于上司官,禀事时则须跪。
近侍官员,不必拘品级行跪拜礼,但也不被允许与外官交接。
同僚官员品级虽有高下,但不必拘礼。
大小官员在内府相见,不许行跪拜礼。
官员出入街道,不许抗慢。
其余军民百姓在街上遇见官员,须下马却避,不许冲突,违者论罪。
明初所定官场交际礼仪,是官场生活必须遵循的普遍规范准则。
其宗旨无非是维持一种官场的体面以及上下尊卑的等级。
不过,官场中人人都想要保持自己的体面,官品高的为了维持自己的尊严,要求下属照礼仪行事,官品低的也要从自己的体面出发,不肯屈就原定礼仪。
同时,在京城官场,四方流寓之人甚众,山人高士虽非仕宦,然出于自己的目的,纷纷来到都城,与缙绅大僚相交,以致游道大坏。
京城交道原本不薄,自从游道一坏,交道也随之滥倒。
时移势易。
自明代中期以后,明初官方所定官场社交礼仪已如一纸空文。
一方面,僭越礼仪,低级官员在礼仪上欺凌高级官员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重文轻武风气的抬头,武官即使大僚,也无体面可言。
按照《大明会典》,官员隔一品避马,隔三品跪。
实际执行的结果却并不依例而行。
诸寺大卿均为三品官,避尚书、侍郎。
公侯勋臣,官在一品以上,反而避内阁。
六部尚书是二品官,也避内阁。
六部侍郎是三品官,却避吏部尚书。
在文官中,有些八九品官也与公侯抗礼,在道上不避。
那些史官、科道官,更是与六部尚书抗礼。
到了后来,更是风俗大坏,人心不古,大臣持禄固位,折节于台谏,台谏怙权恃力,抗颜于大臣。
显然,由于内阁大臣职掌朝纲,吏部尚书关系官员的铨选、考察,史官为内阁的储贰,科道官职掌官方言论,使得他们的地位日渐提高,在官场礼仪上任意超等越分。
与此同时,一些人出于本身不可告人的目的,宁可放弃自己的尊严,对下级官员或同僚百般献媚,导致交际之道的败坏。
明人郭维藩一针见血地指出:“及其相接,甘言脆语,鞠躬为礼,交手相欢,究其中心,诚意略无。
恬然相尚,莫之知丑。”
可知明中期以后官场社交礼仪,并不与规定的“大明典礼”
相符契,而是在不断出新。
在京城官场,社交自成一套礼仪。
分别列述如下:
首先,从内阁大臣与太监交际礼仪的变化,可以看出太监权势的日趋膨胀。
司礼监掌印太监与内阁大臣交往,称阁老为“老师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