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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称谓录(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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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名字中有与“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汉晋唐”

等国号相犯,则一律更改。

在明初,民间流行无官而擅用官称的习俗,也就是当时所说的贱名别称,目的是为了表示尊敬。

如称医生为“太医”

、“大夫”

、“郎中”

,称梳头人为“待诏”

,称官员家中的阉割火者为“太监”

,称磨工为“博士”

,称师巫为“太保”

,称茶、酒服务之人为“院使”

,称吏人为“外郎”

此外,如太祖、圣孙、黄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太师、太傅、太保、博士、大官等称,也成为民间百姓的名字与称呼。

为此,明太祖下谕严行禁止,规定医生只能称“医士”

,梳头人只能称“梳篦人”

或“整容”

,官员之家的火者只能称“阍者”

与此同时,明太祖朱元璋还规定了一套民间称谓制度。

此制规定:乡民当中若有人曾充当过粮长、里长、甲长的,可以自称粮、里、甲长;反之,则只能称字。

如果路遇耆民,长于己父,则称伯;年少于己父,则称叔;年长于己,则称兄;年少于己,则称弟;年如己父,也称伯。

在本朝当过官的,可以用官称,兄弟也可以使用官称,而子孙则称“舍人”

一人终考而无疵,其后再不做官,子孙只能称舍人,兄弟可以用官称,以后历朝世世称官称、舍人。

一姓名字号

大体说来,姓、名、字不过是一种符号。

在古代,姓代表氏族,但姓、氏之间也稍有别。

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

换言之,三代以前,姓以别婚姻,氏以辨贵贱。

三代以后,姓氏浸广,年世既远,族类益繁,于是以氏为姓,以姓称男,姓又代表了一个家族。

经历了“五胡”

、金、元各个时代以后,华夷之姓相混,出现了以部落为姓。

此外,因功赐姓,因过、因刑改姓,或因避仇、避难、避嫌改姓,仰慕前贤名字而冒姓,音讹及音同文异或文同音异转姓,省文、省言转姓,诸如此类,使姓更为繁复。

至明代初年,朝廷禁止从蒙古之姓,小民因为畏惧,就将从古就有的复姓去掉一字,如将“皇甫”

改为“皇”

,“呼延”

改为“呼”

,“赫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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