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交给专业人(第4页)
“当然不是,这其中有很多其实都是非法的,可是有的时候就是民不举官不究的味道。
而且追究侵犯肖像权赔偿问题,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说获利情况!
很多时候根本没有获利!
而且过错程度等都是轻微的。
浪费时间精力,得不偿失!”
“像你这起,他没有获什么利,那么赔偿也没有多少!
目的只是要一个罪名而已!”
“至于很多时候新闻中有明星照片,那是因为法律上还规定了很多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规定!”
“你比如说: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等等……”
“所以,这个你不用担心了,谢立志完全不符合那些不属于‘侵犯肖像权’里的规定!”
“哦~!”
于晨有点明白了,果然和法律相关的还是要找专业的律师,很多细节的东西普通人根本不了解!
知道了解的一般都是和自身息息相关的的一些东西!
“那我就知道了!
至于程序什么的我也不懂,就拜托律师了!”
罗飞点点头,拿出一张纸说:
“这是我拟的律师函。
如果他能够积极道歉和赔偿的话,完全没有必有占用浪费司法资源,如果他完全不理会的话,我们会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于晨拿过来一看!
雄进娱乐有限公司并蓝晨律师函
致:谢立志(微博账号名:一条食人鱼)
阁下于****年*月18日通过围脖账号:一条食人鱼,在围脖上发布一条“#着名歌曲创作人##渣男#”
的围脖。
此围脖中通过捏造事实的行为,诽谤本公司作曲人蓝晨的声誉,污蔑其视踏两条船,劈腿两女。
并在围脖中附加偷拍的非上述描述的照片,混淆民众试听,意欲佐证诽谤之事件!
该围脖通过网络广泛传播,给蓝晨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失!
并给蓝晨所属的雄进娱乐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的名誉伤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任何人发布不实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依据《华夏人民共和国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雄进娱乐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顶尖娱乐公司之一,蓝晨作为本公司优秀创作人均具有独立的人格权,决不允许任何个人……诽谤和侮辱。
针对阁下的行为,我公司及蓝晨郑重函告如下:
请立即停止一切损害本公司以及蓝晨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并立即删除不实围脖及相关信息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请立即就上述损害本公司及蓝晨个人合法权益的的行为正式发文道歉并赔偿本公司及蓝晨个人的损失!
否则……
请阁下对上述事宜充分重视,并积极联系本公司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
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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