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九章 演戏(第3页)
你自找的。
鸳鸯剑是我的心头肉,你不知道吗?!
你拿什么交换不好,你出卖我你!
白疼你了。”
少安摆摆手:“好吧好吧,我认了。
不过林寻是你唯一的徒弟,你就不打算送一份重礼给他?人家拜师之后,你还没表示过吧。”
常十三:“那也不能送鸳鸯剑呐,我可舍不得。
再者说,就他现在的功夫,拿着鸳鸯剑出门,不被人抢了去才怪。”
这个理由倒是很充分!
绝世宝剑现身江湖,一定会被大批江湖人盯上。
谁不想将手中的兵器换成一把绝品。
林寻的功夫,在常十三眼中就等于“三脚猫”
,根本没有实力守住鸳鸯剑。
碰上一个中上等的武艺人,鸳鸯剑可就丢了!
估计常十三得心疼得几天睡不好觉。
常十三:“送他什么呢?”
少安:“十三哥不是得了一颗蓝夜珠吗?这个礼算是拿得出手吧。”
常十三:“不行!
也不是不行,这小子不识货,送给他也是白搭。
糟践东西。”
少安无奈地说道:“这不行那不行……这小子有没有什么擅长的?比如琴、棋、书、画?”
常十三抚摸着鼻子:“据林伯所说,琴棋书画样样……不通。
擅长的东西……他最擅长的应该是…………少安,我突然发现寻儿就是一个小废物!
除了会些对付小孩子的武功,似乎……一无是处!”
少安迷之眼神,看着一脸伤感的常十三:“十三哥,你这么说人家,不太好吧。
没有擅长的就去培养嘛。
十三哥的徒弟,那一定要出类拔萃才好啊。”
常十三点点头:“没错,我决定,从他过完这个生辰开始,不仅要让他习武,还要让他学些其他的东西。”
少安想着:这可能是林寻那小子过得最无奈的一个生辰!
平白多出一向任务,那小子还不得把小嘴撅上天。
少安:“十三哥,我听说南宁城最风雅的地方莫过于听雨轩,里面还有一张绝世古琴,要价二十万两。
一直是听雨轩的供着的宝贝。
就是不知道人家会不会卖给我们。”
无价之宝——嗯,这个不寒酸,可以作为像样的大礼送给林寻小徒。
至于琴嘛,让林寻习琴,说不定还能收一收他那一身不驯的性格,日后少顶几句嘴。
常十三:“明日去听雨轩,把这张琴弄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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