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 诸省之变一(第6页)
王有宏的话铿锵有力。
议员们大多数被士绅这个词和定义弄混了头脑,过了好一阵,大家才明白过来,这个“公民”
就是士绅的另一个称呼。
而且公民权意味着士绅的选举权力。
“好!
这个好!
江苏政府的权力来自于江苏公民!”
如梦初醒的士绅们都大声赞道。
确定了权力的来源,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的多。
对于公民,首先就把女性从公民的行列里头给清除掉。
接着18周岁以下的男子也被开除出公民行列。
再接下来,财产少于一定数量的人也被开除出公民行列。
几个条件一确定,江苏省只剩了不到15%的人才拥有公民权。
这让议员们很满意。
在这种满意下,他们甚至很大度的重新考虑了权力条款,大家甚至大度的通过了更新的修改,“江苏的权力来自于江苏人民,江苏人民中符合选举条件的江苏公民,负责选出的议会与政府领导江苏事物。”
议员们把这条内容反复诵读讨论,人人觉得称心如意。
王有宏更称心如意,有了这个权力来源,他就可以通过申请公民身份来确定这些人的财产。
接下来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权力机关的确立。
江苏省议会拥有立法权,江苏省官府拥有行政权,而尚未存在的江苏省法院则拥有司法权。
三大权力机关的概念确立之后,议员们的脑子就活络起来。
这种思维碰撞是非常有意义的,王有宏通过这两天的讨论,对陈克的文稿里很多东西有了真正的理解。
例如,三大权力机关的负责人不能兼任其他两大机关的职务这个条例,他就完全明白到底怎么回事。
如果一个人身为议员,又是政府部门的人员,还是法院体系里头的成员。
他就拥有了莫大的权力与影响力。
所以王有宏坚定的要求三者之间不能互相兼职。
再不能兼职问题上,议员们和王有宏扯了两天皮,最后也觉得王有宏说的有道理。
但是他们的想法的理由颇为阴暗,如果自己不能三者兼职,而别的议员三者兼职,大家受不了这种刺激。
至于政府的组织,王有宏照搬了人民党的政府组织。
议员们不懂这些,只是听着言之有理,他们也就认同了王有宏的建议。
花了十天弄出了一个大概的架子,议员们的焦点重新转回了该怎么解决蚕业危机的问题。
王有宏提出了地方上建立“乡村土地社”
的土地政策。
这个政策表面上与人民党的农业合作组的模式类似,不过这个组织一没有政府提供的农具,二没有政府变相补贴的农村供销社。
说是每家每户根据土地入股,政府保障其按照土地比例获得收益分成。
但是地主士绅们无疑就获得了全面的土地主导权。
这个建立的“乡村土地社”
,统一纳税,统一提供劳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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