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章有人在捣鬼(第2页)
尽管他们的言论有些过激,但也不无道理,也说到了问题的要害。
比如市里面原本在三岔路口上的那座钢球雕塑像,真的是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当时他不在丹江市工作,后来只是听说当时的市政府要树立城市形象,高价请京华大学设计了一个城市的雕像,花了四十万,用铁架子撑起了女性雕塑,手里面捧着一个月亮形状的钢球,美其名曰“嫦娥奔月”
,既看不出它的象征意义,更看不出有什么审美价值,反倒有碍观瞻。
有人怀疑那根本不是京华大学设计的,京华大学要是设计出那样的水平,只能证明华夏的教育质量太差了。
没过三年,主抓形象工程的书记调走了,人们才传说,那位书记大人的女儿在京城上学,那个“嫦娥奔月”
是他女儿上大一时的杰作。
后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上书,说“嫦娥奔月”
放在路口妨碍交通,应该拆除。
新一届领导班子顺应民意,果真拆除后修了一个水池子。
老百姓有这样的心态,徐君然心里面其实是理解的,形象工程的确成了一种变相的腐败。
人们一直有把“形象工程”
与“政绩工程”
混为一谈的倾向。
实际上“形象工程”
与“政绩工程”
不是一回事。
事实上,人们在说“形象工程”
的时候,标准是混乱的、不清晰的。
我们看到、听到的“形象工程”
往往多在贫困或者不富裕的地方出现,好象富裕地区没有“形象工程”
问题。
但“形象工程”
到底是指超出财力的建设,还是指超出必要的建设?如果所有超出财力的建设就算是“形象工程”
,那么贫困地区为了解决发展必需而“集中精力办大事”
又该如何理解?富裕地区超出必要的建设也不少,而且往往成了引人赞叹的成就标志。
这又使人觉得一种建设算不算“形象工程”
,重点不在于建设是否超出必要,而取决于财力是否足够。
如果说“政绩工程”
以大大小小的私利而否定了自身的合理性,那么“形象工程”
的不合理,不在于出发点上的自私,而在于内在逻辑的败坏。
“形象工程”
作为一种“为民众谋利益”
的建设而出马,但设想的逻辑是民众并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在何方,因此哪怕受到民众的反对也在所不惜。
“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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