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节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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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阳慢慢从大厅走过,听到了几个同事打招呼。
他停下来,和同事们应了几句话,却莫名的烟瘾上来了。
这年头,烟民真的没人权,明明是公安大楼,自己是个警察,却没办法在自己的地盘上抽烟——进门上面就挂着一个禁烟的牌子。
哎,在自己办公室烟瘾犯了的话,只能躲到厕所里抽,忍着臭气满足烟瘾。
如果在一楼犯烟瘾的话,那就只能出门去抽咯。
话说回来,警察局大门口,抽烟的人还真不少。
王朝阳刚掏出烟点上火,美美的吸了第一口,身边就突然多了几个老同事。
这倒是他的错——正是看到他吸烟,才勾引了其他人的烟虫。
乘着眼下事情不多,干脆几个人一起出来抽一根。
“老王,回来啦?顺利吗?”
一个老同事问道。
几个人抽的烟各不相同,三五的,红塔山的,最牛掰的掏出来的是一包“软中华”
。
其他几个人眼看着好烟,纷纷等着他分一圈。
可惜壳是“软中华”
,把里面的烟抽出来,认识的人就统统乐了——这哪里是什么“软中华”
,明明是“利群”
吗?都是同样档次的烟,各有口味偏好。
所以倒是各自抽各自的烟,顺带着开始闲聊几句。
“很顺利……”
说到这个事,老王倒是颇有点想法。
“顺利的都过头了。”
“什么?”
老王说话的态度让人觉得这似乎有点说反话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逃走了?”
大家都知道老王出去了两天,是到隔壁的w市去抓人了。
这年头,跨省跨市到其他地方帮忙并不是少见的事情,经常有这种到兄弟单位“借兵”
的事情发生。
这是因为随着时代发展,犯罪分子(至少是一部分犯罪分子)也变得耳聪目明起来。
那些地头蛇在本地的消息灵通程度常常会让人咋舌,本地警察的行动常常被他们看在眼里,稍微一个不慎,抓捕行动被对方察觉了那就很容易失败。
“没有。
很顺利……事实上……”
想起这件事情就有些奇怪。
说起来,尽管他知道这一次去抓的是一个文物走私集团的嫌疑犯,但是真的看到,却发现对方那样子根本不像是走私集团啊。
“他根本没跑。”
“没跑?什么意思?”
这句话让几个同事有点听不太懂了。
这似乎是意味着,嫌疑人本来有逃跑的机会——但是自己放弃了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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