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节 军犬(第2页)
敌人的队伍里有狗!
每个人都知道有狗意味着什么。
其实单独一只狗对他们而言没什么危险,因为别的不说,小彬身上还有一把手枪呢。
但是,关键是狗的搜索能力。
因为丛林遮挡视野的缘故,只能听见身后隐约的犬吠,却判断不出到底距离有多远。
不过犬吠声清楚的告诉所有人,他们已经被盯上了。
正常情况下在森林里是没办法追人的。
因为只要十几米的距离就很容易隐藏。
真的有擅长隐蔽的人,哪怕藏你鼻子底下也能让你什么都看不见。
但是有了狗,事情就完全不同了。
“快!”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
但是这一声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每个人都加快的速度。
他们一开始是为了枪支走火的缘故,为了安全,所以远离这个区域。
但是现在,已经从原先的“逃跑”
,升级为“逃命”
。
眼下已经谈不上其他什么,四个人都全力逃跑。
虽然知道敌人有狗,但是眼下却也没有任何办法,唯有加快速度,指望能甩掉追兵。
在森林里,只要距离拉得足够远,狗也不是万能的。
别的不说,很多植物都有着气味,会刺激和干扰狗的嗅觉。
四个人迅速形成了三个梯队。
张上校和小彬在前头,陆五跟在后面,汤玛士则跑在最后。
之所以形成这样的队伍,汤玛士跑在最后并不是他为人高尚,有意的断后掩护同伴,而是由前进速度差异自然而然形成的。
没错,虽然汤玛士个子最高,腿也最长,但是他确实是跑的最慢的那一个。
张上校和小彬跑的最快,虽然张上校受伤,跑的时候需要搀扶以借力,但是他们两个跑的却要比汤玛士快上许多。
这不是因为汤玛士体力不行,而是受到地形的影响。
这里的森林其实并不茂密(以热带森林的标准而言),但是哪怕并不茂密的森林,对于闯入者也是极大的妨碍。
各种灌木、藤蔓、石头、软土、陡坡或者树木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地形。
所以尽管是一路向前跑,但是这个跑步和在操场上进行无障碍的中长跑是完全不同的。
在这种地方跑步,技巧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张上校和小彬虽然受伤行动不便,但是他们已经在这种热带丛林里走了足够长的路,以至于已经天然掌握了在其中快速奔跑的种种诀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