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节 救人2(第2页)
,不过上楼的时候鬼使神差的一般居然没有把枪留在车里,而是带在身上。
有了这个底气,他就一点都不怕了。
怀里的手枪就像一个力量之源,源源不断的将勇气输入他的体内,让他毫不畏惧。
所以在这个时候,他甚至有闲暇去观赏了一下那条大洋马——这个显然不是纯血的洋马,但是混血的效果更好。
因为每个人都知道的,只有东方人进化完全,完全没有体味,而黑人、白人几乎都有体味,甚至浓烈到不得不依靠人体除味剂来去味。
还有,东方人皮肤细腻光滑程度,是白人和黑人无法比拟的。
当然反过来说,欧美人种的热辣体型又是东方人难以媲美的。
所以归根到底,结合两者之长的混血儿的颜值反而比父母任何一方都高得多。
这一点,已经在无数的例子里被所有人默认了。
说来也怪,大洋马同样很镇定神色如常——照理说看到一根刚刚被人砍下来的手指,女人应该吓得花容失色才对。
她就这样毫不介意的在阿虎面前走过,把那个纸盒放在陆五面前。
陆五用僵硬的动作接过盒子,近距离的再略看了一眼,然后把盒子重新盖上。
想打的话,阿虎可不怕。
也许对方练过,但是练过也没什么了不起。
好勇斗狠实际上是一种天分。
或者可以这么说,在这个和平的社会,人类的兽性本能已经被大大的阉割了。
哪怕拥有压倒性的力量,伤害别人的时候却本能会感到犹豫。
阿虎确信,无论如何,他都会有充裕的时间来掏出武器。
“看到了吗?”
陆五终于长长的呼出一口气,问道。
“看到了。”
琥珀点了点头。
“我们可以去找他了。”
他们两个说的话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却有一股本能的不安在阿虎心头涌现。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某种直觉却让人感觉到极度的危险。
这种危险不是来自理性,而是来自本能。
所以虽然他之前还在犹豫是不是要掏枪,但是现在却已经把手枪掏了出来,对准了这一对男女。
“别动!”
虽然掏出了枪,但是残存的理性告诉他,可以的话尽量不要开枪。
开枪的话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而且他就完全丧失了将这些古董转移走的机会了。
但是他没料到的是,就算他掏出枪,对方也视而不见。
或者说对方似乎根本不在乎他的存在,不管是他手里有没有枪,在对方眼里,他就像一个透明人,或者是一块咀嚼过然后被吐在马路上的甘蔗一样,没人会多看他一眼。
“远吗?”
陆五从身上掏出一张地图来。
那正是w市的旅行地图——虽然这年头百度地图之类更加详细,但是这种大幅的纸张还是很多的。
“不远,坐车的话,一个小时左右……”
琥珀在地图上指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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