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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节 灵果(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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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字绝对扯不上关联。

那一次,龚老三脑子里全是上当受骗的感觉,于是当着女人的面,一刀砍掉了她财主老爹的脑袋,然后带着手下一帮人蹂躏了女人整整一夜。

到了天明时分,整晚都在痛苦惨叫的女人,已经变成了浑身冰冷的尸体。

小时候听人说书,那些占山为王的好汉都喜欢割人心肝下酒。

龚老三自幼就崇拜英雄,也从村子里偷了几匹牛马,很是弄了些牛心马肝尝尝。

吃人这种事情会上瘾,人心酸辣醒酒汤喝多了,也就觉得腻了。

于是带人下山捉了几个身材肥胖的家伙,拔掉指甲,洗剥干净,焖在大锅里炖煮……只不过,山寨里厨师水平有限,味道真的很一般。

林林总总计算下来,死在龚老三手上的人命,已经多达上百条。

他并不觉得后悔,甚至把这种事情当做自己以往经历的谈论资本。

难道不是吗?小说话本里的好汉,都是杀人如麻,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比拼起来,都是用各自杀过多少人来计数。

总之,杀人越多,就越是勇敢。

说句不好听的,杀人多了,手上沾染的冤魂也就不少。

像老子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绿林好汉,就算是阎王爷也不敢收!

哈哈哈哈!

看着满面肆无忌惮的龚老三,杨天鸿皱了皱眉,换了另外一种问法。

“供述的这些罪状,都是你做的吗?”

这种问话方式,才是龚老三喜欢的。

“认,当然认,为什么不认?统统都是我干的,那些人都是老子杀的。

哈哈哈哈!

杀的痛快!

真他,妈,的痛快!”

这才是好汉的样子。

杀人就要敢认,这才是敢作敢当。

你****当官的有什么了不起?老子这辈子该享的福也享了,吃过、玩过、喝过、乐过,没有什么遗憾,就算砍头,也不过是碗大个疤。

杨天鸿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杀人越货,反倒还觉得自己有理有据,认为这是在劫富济贫……这种想法,也只有龚老三这种疯子身上才会体现出来。

他丝毫不觉得自己给别人带来了灾难,至于劫富济贫……从未有过龚老三给予穷人钱财的记录,他也从不放过那些贫苦人家,甚至还有杀人为乐的变态喜好。

“呵呵!

只要认罪就行。”

说着,杨天鸿从乾坤袋里取出一杆两米多长的白幡。

这东西是一长一短两根木头交叠制成,横着的短木上装有条状白布,能够摇动,在烛光照耀下,散发出诡异的特殊光泽。

修道之人都会制作摄魂幡。

这东西可以说是很多基础法事的必备品。

“摄魂”

两个字并非纯粹贬义,对于一些枉死之人,摄魂幡可以召唤魂魄,使其归于尸身,以正常渠道进入轮回。

其实说开了就那么回事,摄魂幡就是用于摄取魂魄,无论生人死者,善恶功过就看你如何使用这种东西。

就像一把大口径手枪,干掉一个罪大恶极的混蛋,这把枪就是有功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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