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节 毁掉(第5页)
他觉得这种事情真的很滑稽:自己已经身为修士,却绝对不是当年在地主家里看到的那样。
能够随便搂着地主闺女睡觉。
最好的杀人工具,就是弓箭。
宋金很少拎着刀子冲上去砍人。
那是到了实在没办法的时候才会这样做。
说穿了,杀人还是很类似于江湖血战,谁的手上有一张弓在,那就大大的占了上风。
射箭射得多了,宋金也就知道怎么寻找位置。
怎么样才能射得更准。
一次次杀人,名头也就在江湖上日渐响亮。
宋金当然知道世界上有飞剑这种东西。
当日那个死鬼修士留下来的乾坤袋里,也有一把破破烂烂的飞剑。
只是宋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用。
也没有能够驱使飞剑的方法。
死在自己手里的人太多了,即便是拜入某个修炼门派,恐怕也因为身上沾染了太多血债不会被对方接受。
说不定,还会被当场缉拿,当做替天行道的壮举。
宋金不敢尝试,只能另寻它途,把弓箭当做是最适合自己的兵器。
在江湖上。
宋金的排名很高。
雇佣宋金的价钱,也从最初时候的区区几两银子,上涨到如今的三千两纹银。
当然,对于雇主的要求,宋金还要看目标是否扎手。
比如这一次,有人提出要买大楚国毅勇公爵的人头。
宋金先是被吓住了,然后提出了五万两银子的价码。
原本想着如此昂贵的价钱,对方必定是不再搭理自己。
只是怎么也没想到。
对方居然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下来。
足足五万两银子啊!
这可是一大笔钱。
宋金对于女人有着异乎寻常的喜好,在私底下也有几个很是漂亮。
也愿意从良的粉头。
黄河下游最为富庶的泸州那边,宋金置办了一个宅子。
他觉得,在江湖上厮混久了,最终还是要找个安静地方过过正常人的生活。
当然,这样做的前提,还是要手里必须有足够的钱。
杨天鸿一行人已经走了过来。
眼看着就要进入弓箭射程。
选择什么地方动手是宋金来决定。
他原本以为混进正在建造中的历州大市很困难,却没想到这里的守备松懈,轻轻容易就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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