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凋零之美(第4页)
她只要仔细一分析,就知道这里面有鬼。
毕竟对小今晚的主人来说,小简遇到的,都是喜庆的事。
第一桶金,虽然数额不大,但毕竟是个良好的开头。
在这样良好开局的庆祝聚会上,唱着这种不搭调的歌,放着这种音乐,无论如何,是无法解释的。
明知道无法解释,却还是不愿意疑惑它,只是因为,此时,李雯也喜欢这种氛围。
还是那句话,人们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哪怕没有任何一条理由。
人类的感情,总喜欢在与理智作对的过程中,寻找存在感。
就像华筝与郭靖的十年,抵不上与黄蓉呆的一天。
感情因何而产生,这是一个单纯的生理学心理学甚至哲学都无法说清的问题,因为科学无法用理智的办法分析,所以才有它的独特性。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
但是,赵本山却强调:人活着为了什么?为了一个情字。
范伟因为这个情字,差点抽过去了。
人一旦动了感情,理智就失去了作用。
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共同,那种感染力与温暖度,会让你不顾一切地投入。
都是病友,要什么自行车?
情感是怎么产生的,这是个迷,就像华筝永远不理解,靖哥哥为什么倾心于刚认识的黄蓉。
也许是本能?也许是某种神秘的力量?也许是人们常说的宿命。
众所周知,宗教般的情感,是最富有感染力的。
就像李雯的父亲去世时,按死者为大的宗教,一群老男人们,坐在他的灵前,几天几夜,诉说着故人过去的好处,那一种感染力,那一种群体团结的氛围,足以打破人类对死亡的恐惧,足以给逝者亲人,以最大的慰籍。
人们在战胜自然困难的时候,最初时,只有自己的力量,肯定是弱者。
人类没有雄鹰的眼神,没有豹子的速度,没有老虎的力量,没有野猪的獠牙。
人类面对危险与恐惧之时,最有力量的武器,其实是集体的团结。
依靠群体的力量获得的安全感,让我们成为一种记忆保留下来,成为感情的最神圣因素。
而此时,三个人沉浸在同一种音乐和情感中,虽然表面凄凉,但很美丽,就是出于这种团结的情感。
在人群中,人们根据大家的情绪而情绪,拒绝思考与置疑,共情的安全与激动,让思辨没有余地。
从理智上讲,有一本书的名字很恰当:《乌合之众》。
但是,人类却天生需要这种感情,并且在这种不理智的状态中,找到了温暖。
感情蔑视理智,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感情从你生下来的本能中,就已经开始了。
而理智,却要后天漫长的培养过程。
所以,先有感情再有理智。
先入为主的优势,注定了它是胜利者。
而理智注定是要失败的,人们老了后,普遍就不会理智,而感情占据着更大的因素。
况且,你即使是最理智的人,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也抵不过最终的结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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