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驾驶乐趣(第4页)
我会开车了,总有一天,我也会拥有自己的车,那最我最近的副驾驶上,如果有你在,就太好了。
难道,你也不给我这种机会了吗?我们一起郊游,一起听歌,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歌由你来选,你来听,我只是看着你,那沉醉的样子,不行吗?
谁知道,这首歌听到第三遍时,冬子就听不下去了。
他觉得,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他往下跳,听后面的。
突然,一首歌的名字出现在屏幕上:《在那东山顶上》,东山,这个刺激冬子的名字,再次出现,好像是注定的。
结果,这是一首完全的民歌,女声清澈如水,仿佛月光洒满了思念,给姑娘镀上了一层银色。
这个姑娘的声音,好像燕子啊。
冬子不明白,小袁为什么喜欢听这种复古类的歌曲,并且,民歌与摇滚的搭配,是那么的怪。
其实,所谓用年龄来划分代沟,是不太科学的。
人与人之间在艺术与喜好的区别,更多的因素,来源于成长的环境。
小袁喜欢摇滚,是因为愤怒。
假如是一个成长于农村的孩子,从来没离开过农村,他是不会愤怒的。
金句批发商鲁迅有一个罕见的比喻:假如一个人,住在一个不透气的铁房子内,无论如何他无法打开这个房子,房子内的空气始终是要消耗完的,但至少,他现在是安稳的,他在里面睡觉。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出于好心唤醒他,告诉他真相,要他想办法离开房子,不然氧气就是耗光。
结果,他反倒突然痛苦起来,因为,他意识到了危险,却无能为力。
请问,从道德角度讲,你是唤醒他还是不唤醒他呢?⑦⑧中文全网更新最快ωωω.七8zωδм
从农村那个环境里出来,本质是生活在《在那东山顶上》这种优美单纯的审美环境里的。
突然来到城市,显得很不适应。
所有不适却暂时无力解决时,你就会愤怒。
而摇滚,是愤怒的表达。
虽然这种愤怒中,有哀怨有惋惜有怀念,但挽歌与神圣的意思,总在不停闪现。
冬子对音乐艺术没有什么追求,也不太懂得欣赏,当然不知道小袁爱好的来源。
要是燕子在就好了,她对歌曲有一种天生的鉴别力。
但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当你有条件让她欣赏美时,她却不在身边。
只有近距离接近农村,才会闻到泥土在田野中真正的味道。
冬子与泥土最近的地方,只是容城的东山,那是风景区,不是田野。
田野的味道与山林的味道是有区别的。
因为田野里最主要的味道是生长。
复合着各种生长元素,在春的躁动之下,有一种莫名兴奋的生长的力量,那略微有些刺鼻的化肥农药或者农家肥已经水田了,那是自然与人工的结合部,膨胀着某种催人的力量。
冬子开着车,像在浏览着一幅画,这画面如此生动,像流水一样从玻璃窗外逝过,冬子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接近农村。
农村最大的价值,对于一个城里开车来的人来说,是它的节奏。
这里一切都是缓慢的,它会让你的心也慢下来。
冬子把车开到一块香蕉地旁边,停了下来,把车窗完全打开,把椅子向后靠,半躺在车里。
那弯曲的公路,此时无人无车,冬子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心跳。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受,因为在城市里,你从来没有机会,听到心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