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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过去之章二 认识他们的人所说的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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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

那本书叫《萤火虫》,写的是因妻子红杏出墙而苦恼的艺术家。

艰深的道理我不懂,但我在读的时候,好几次有恍然大悟的感觉。

有一些地方会让我感慨:“啊,这就是野野口的作品。”

我可以感到他的个性充斥在字里行间。

个性这种东西是不会改变的。

哦?什么?《萤火虫》是日高邦彦的作品?哦,啊,是吗?

哎呀,这下脸可丢大了。

嗯,也罢,外行人本来就不懂。

就谈到这里好吗?因为我还有会要开。

【藤村康志的话】

没错,我是修的舅舅,修的母亲是我的姐姐。

诉请归还利益?那没什么。

钱?不是单纯为了钱,站在我们的立场,总希望事情有个合理的交代,大家能把话讲清楚。

修杀害日高先生确实不可原谅,我也觉得他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修自己也是这么想,才会招供的吧。

不过正因如此,我们才觉得必须先把话讲清楚。

就算是修的不对,他也不是毫无缘由就做出那样的事。

我听说他和日高之间有很多恩怨情仇,所谓的影子作家,不就是替日高写小说吗?他忍受不了才爆发。

我的意思是说,他们那边也有错,不是只有修有错。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修一个人受到惩罚,不是太不公平了吗?那位先生的过错该怎么算呢?

我是不太清楚,不过日高邦彦不是赫赫有名的畅销书作家吗?听说在缴税名单里名列前十呢。

那是谁赚的钱?那不是卖掉修写的小说赚来的钱吗?而那些钱就这么原封不动地摆着,只有修一个人受到处罚,这不是有点奇怪吗?我实在不懂,要是我就会把那种钱归还。

这是应该的,不是吗?

嗯,当然,我也知道他们有话要说。

所以后续的事情我也委托律师了,希望事情能够有个圆满的解决。

我只是想拉修一把,并不是想要钱。

因为不管他们还回多少,也不会变成我的钱,那理所当然属于修。

话说回来,您今天到我家来是为什么事?我们的争端顶多扯上民法,跟刑警先生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哦,您真正想谈的不是这个?

我姐的事?嗯,没错,那个地方是修出生不久后才搬进去的。

买房子嘛,当时姐夫的亲戚正好有块地要低价出让,他们就在那里盖了房子。

我姐对那个地方?嗯,正如您所说,她不是很喜欢。

她好像曾经抱怨过,早知道是这种地方,绝对不会把房子盖在这里。

她好像一打算住下后,就对周围的环境作了很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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