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兵制(第12页)
历史上侵掠的事实,以蒙古高原为最多,而辽、吉二省间的女真,在近代,亦曾两度成为侵略民族。
这是因为蒙古高原,地瘠而平,于侵掠的条件,最为完具。
而辽、吉两省,地形亦是比较平坦的,且与繁荣的地方相接近,亦有以引起其侵略之欲望。
北族如匈奴突厥等,虽然强悍,初未尝侵入中国。
五胡虽占据中国的一部分,然久居塞内,等于中国的乱民,而其制度亦无足观。
只有辽、金、元、清四朝,是以一个异民族的资格,侵入中国的;而其制度,亦和中国较有关系。
今略述其事如下。
四朝之中,辽和中国的关系最浅。
辽的建国,系合部族及州县而成。
部族是它的本族和所征服的北方的游牧民族。
州县则取自中国之地。
其兵力,亦是以部族为基本的。
部族的离合,及其所居之地,都系由政府指定,不能自由。
其人民全体皆隶兵籍。
当兵的素质,极为佳良。
《辽史》称其“各安旧风,狃习劳事,不见纷华异物而迁。
故能家给人足,戎备整完。
卒之虎视四方,强朝弱附,部族实为之爪牙”
,可谓不诬了。
但辽立国虽以部族为基本,而其组织军队,亦非全不用汉人。
世徒见辽时的五京乡丁,只保卫本地方,不出戍,以为辽朝全不用汉人做正式军队,其实不然。
辽制有所谓宫卫军者,每帝即位,辄置之。
出则扈从,入则居守,葬则因以守陵。
计其丁数,凡有四十万八千,出骑兵十万一千。
所谓不待调发州县部族,而十万之兵已具。
这是辽朝很有力的常备军。
然其置之也,则必“分州县,析部族”
。
又太祖征讨四方,皇后述律氏居守,亦摘蕃汉精锐三十万为属珊军。
可见辽的军队中,亦非无汉人了。
此外辽又有所谓大首领部族军,乃亲王大臣的私甲,亦可率之以从征。
国家有事,亦可向其量借。
又北方部族,服属于辽的,谓之属国,亦得向其量借兵粮。
契丹的疆域颇大,兵亦颇多而强,但其组织不坚凝。
所以天祚失道,金兵一临,就土崩瓦解。
这不是辽的兵力不足以御金,乃是并没有从事于抵御。
其立国本无根柢,所以土崩瓦解之后,亦就更无人从事于复国运动。
耶律大石虽然有意于恢复,在旧地,亦竟不能自立了。
金朝的情形,与辽又异。
辽虽风气敦朴,然畜牧极盛,其人民并不贫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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