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三(第3页)
及新法行,数议事不合,出补外。
至是帝思其先见,召知开封,遂大用之。
甲午,诏:“提举司天监近校月食时分,比《崇天》、《明天》二法,已见新历为密。
又,前闰正月岁在戊子,今复闰于戊午,恐理亦不谬,宜更不须考究。
其所差讲究新历官等并罢,卫朴给路费钱二十千。”
先是朴在熙宁初更造新历,至十年,议者以为占月食差,故再诏朴集议,至是罢之。
辽赈东京饥。
丁酉,废提点熙河蕃部司。
御史台、閤门言:“忌日神御殿行香,自今令群臣班殿下,宰相一员升殿,上香跪炉。”
从之。
己亥,太傅兼侍中曾公亮卒,年八十。
帝临哭,辍朝三日。
赠太师、中书令。
初谥忠献,礼官刘挚驳曰:“公亮居三事,不闻荐一士,安得为忠!
家累千金,未尝济一物,安得为献!”
众莫能夺,改谥宣靖。
及葬,御篆其碑首曰“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
。
公亮性吝啬,殖货至巨万。
力荐王安石以间韩琦,持禄固宠,为世所讥。
庚子,日中有黑子。
癸卯,以曾公亮配享英宗庙庭。
二月,庚戌,濮国公宗谊薨。
辛亥,日本国通事僧仲回来贡方物。
知谏院蔡确同御史台鞫相州失入死罪。
潘开事下御史狱,旬馀,所按与开封无异,乃诏确与御史同鞫。
确以击搏进,吴充素恶其为人。
会充谒告,王珪奏用确,帝从之。
权发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集贤校理蔡承禧言:“陛下讲义仓之法,使臣等奉行。
今率以二硕而输一斗,至为轻矣。
臣之领邑二十二,其九已行,岁解几万。
请自今岁下税之始,不烦中覆而举行之。”
乃诏畿县义仓事隶常平司。
甲寅,以邕州观察使宗晖为淮康军节度使,封濮国公。
乙丑,辽主驻埽获野。
三月,癸未,广南西路经略司乞教阅峒丁,从之。
乙未,御崇政殿阅诸军。
丁酉,辰、沅猺贼寇边州,州兵击走之。
鄜延路经略吕惠卿言:“昨准朝旨,令延州西路同都巡检策应环庆路,庆州东路巡检策应鄜延路,遇贼大举,聚入一路,更以主兵之官引兵策应;若本路自有兵事,令经略临宜相度,以别将应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