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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七十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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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诏:“诸州岁以十月差官检视内外老病贫乏不能自存者,注籍,人日给米豆各一升,小儿半之,三日一给。

自十一月朔始,止明年三月晦。”

己亥,枢密副使王韶罢。

韶与安石异,数以母老乞归,帝语安石勉留之,安南之役,韶言:“广源之建,臣以为贪虚名而忘实祸,执政乃疑臣为刺讥。

方举事之初,臣力争极论,欲宽民力而省财用,但同列莫肯听,至以熙河事折臣。

臣本意不费朝廷而可以至伊吾卢甘,初不欲令熙河作路,河、岷作州也。

今与众异论,倘不求退,必致不容。”

韶本凿空开边,骤跻政地,乃以勤兵费财归曲朝廷,帝由是不悦,以观文殿学士、户部侍郎知洪州;又坐谢表怨慢,落职,知鄂州。

丙午,以复广源、苏茂等州,群臣表贺。

曲赦广南西路诸州军。

安南道经略讨都总管、荆湖南路宣抚司并罢。

行营军马除量留防守外,尽放归本路。

经贼坊郭、乡村户及避贼失业者,并被杀土丁之家,去年已放税者更放,今年并二税役钱已免两料者更免两料。

应经贼杀戮之家,见存丁口孤贫不能自存者,所在州军日给口食米。

以广源州为顺州。

赐李乾德诏,许依旧入贡,送还所掠省地人口。

是役也,帝令中书、枢密院具行营兵马数,兵四万九千五百六人,马四千六百九十匹,除病及事故,见存二万三千四百人,马三千一百七十四匹。

以郭逵判潭州,赵禼知桂州。

以征交趾,移疾先还,逵既坐贬,禼亦以不即平贼,降直龙图阁、知桂州。

戊申,三司言:“奉诏同制置解盐使皮公弼详议中外所论陕西解盐钞法利害。

盐法之弊,由熙河钞溢额,钞溢额故钞价贱,钞价贱故粮草贵。

又,东、西、南三路通商州县权卖官,故商旅不行。

如此盐法不得不改,官卖不得不罢。

今欲更张前弊,必先收旧钞,点印旧盐,行贴纳之法,然后自变法日为始,尽买旧钞入官。

其已请出盐,立限许人自陈,准新价贴纳钱印盐度,给公据。

令条具所施行事。

东南旧法,盐钞一席毋过三千五百,西盐钞一席毋过二千五百,尽买入官。

先令商人以钞赴解州榷盐院并池场照对批凿,方许中卖。

已请出盐,立限告赏,许商人自陈。

东南盐一席贴纳钱二千五百,西盐一席贴纳三千,与换公据,立限出卖,罢两处禁榷官卖。

其提举司出卖盐,并依客人贴纳价钱,充买旧钞支用,取客人情愿对行算请。

从省司降篆书盐席木印样,委逐州军雕造,付所差官检点印记,给与新引。

将京西南、北、秦凤、河东路、在京开封府界应通商地分,各举官一员。

其全席盐,限十日内经官自陈,点印贴纳,委所差官点数,用印号,毁抹旧引,给与新引,其贴纳钱,许供通抵当。

如商人愿旧钞依定价折会贴纳盐钱者,听从便,于随处送纳,抹讫封印,送制置司。

若私盐衰息,官盐自可通行。

民间请出两路盐,无虑三十五万席,比候民间变转,约须期年。

虑缘边未入新法盐钱,粮草有阙,乞权于去年折纲欠负谷粟,计物价借充军粮,候入到盐钱,依数拨还。

通商州军县镇,岁终,委转运、提点司各以管下民户多少,同者将缴纳商人,注卖盐引多少为准,比较增亏,依编敕江、淮等路卖盐酒,比较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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