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七十二章(第4页)
在巍槽村见过火光、见过死亡的诸伏景光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因为手下留情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对自己双亲的冷酷。
坚守警察的义务和法律值得称赞,那为父母报仇执行自己为人子的责任就是错的吗?
诸伏景光忽然想起他曾经在兄长书架上看到的一本书。
父之讎,弗与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游之讎,不同国。
“景光,我不觉得他做得不对。”
“嗯,我……”
诸伏景光的蓝眸暗了下去,“也这么觉得。”
(复仇是正确的吗?
千百年来情理和法度不断的冲突,人们总是能从各个方面给出不同的看法,可是十二岁的安原理不懂。
哪怕在档案室见惯了各种各样的案子,他本质上也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记录在纸面上的文字已经将所有的血泪化作了记载,变成了尘封的档案。
他不能理解如此强烈的、绝望的痛苦。
提及杀人,他唯一的想法就是阻止。
)
“他去阻止了?”
“不奇怪,安原拓斗前辈把安原哥哥教得很好。”
好到明知道回巍槽村救他会有危险却还是回来了。
好到在知道有回溯后,愿意用生命去挽回松田阵平。
(所谓的阻止也不过是劝说。
安原理也不能监视、抓捕、看管一个没犯罪的人。
更何况过去了太久太久,久到没有人会第一时间想到这个年龄快比安原理还大的陈年旧案。
就算想起了,也不会相信受害者的父亲会时隔十一年才复仇。
“伯伯,不值得,而且复仇是犯法的,杀人了你也要进去。”
那个男人听着他的劝说坐在了地上,潸然泪下,死死的拽着他的手,执拗的问道:“难道我想复仇就错了吗?”
错了吗?安原理也不知道答案。
说到底对与错有的时候也很难分辨。
只不过是世人强逼着要分得清楚。
“我不知道,但是……”
安原理看着屋子里的痕迹。
他们之前待着的位置是女孩最后死亡的地点,而这里是她被囚禁之处,女孩在这座屋子内被囚禁了四十一天。
女孩的父母把这栋屋子买了下来,每年都会在女孩祭日七天前来这里打扫。
他们害怕,怕女儿的魂魄万一回到了临死前的地方会恐惧不安。
再看了一眼泣不成声的老夫妻,安原理闭上眼睛好像看到了女孩四十一天以来的遭遇。
“她想回家,”
安原理低声,他其实并不擅长搜寻线索,可极度的情绪捕捉能力却像侧写一样将女孩最后的情况告知了他,“她想自己的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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